树根

树根

我第一次看见他展露出这样的眼神,像是在绝望边缘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12月 15, 2021 阅读 1457 字数 11427 评论 0 喜欢 0
树根 by  消失

傍晚饭点的时候,我坐在一间快餐店里。这家快餐店坐落在整个城市里人流量最大的商业广场的一楼,又因为附近不远处还有几栋办公写字楼,每到饭点,这里就要挤满人。因为这种情况,老板为此扩建装修过一次,在那期间,很多人为自己的吃饭问题感到困惑不安,这么看来这家店便有点像毒品,不过这不可能,纯粹是我在那瞎想。

店内铺上了强化木地板,四周的墙上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壁纸,除此之外便没其他什么特别之处。前台正对着大门,只要一进门就能看见服务员露出职业的微笑,但一般来说,你都不会看见,——因为忙得不可开交而展现出的不耐烦——才是你应该看见的。除了前台,其余的空地就基本被用作顾客的用餐区了,往里走也是。

靠近窗户的一边,每隔两平米就摆了一张两人座的桌子,我一直很讨厌这样的摆放设计,这让人觉得毫无隐私可言。我坐在离前台最远的用餐区,也就是里面的用餐区。与我相对而坐的是名陌生男子,穿着身经典的黑白制服,留着已经过长的板寸头,他低着头一边急匆匆地吃饭一边不断地注视着拿在右手的手机。

我根本看不清他的五官。我点了份快餐,其实这家店的东西不见得很好吃,但很多人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仿佛有什么东西总吸着他们。这样一来这间快餐店便又有点像毒品了,但我说过,这不可能,还是我的胡思乱想。

其实我来这并不是为了吃饭的。从很久以前开始——我已经记不清是几年前了,我就开始间断性地跑到大街上看行人的一举一动,有时甚至会一路跟在某个人的身后。但我从不上前搭话。这是在收集素材,为了以后用在我写的小说里。我这么说也许会有人觉得,那么我就是个小说家,我也常常这样觉得,但事实是,我并不是。我只是个躲在黑暗中喜欢妄想的倒霉蛋。所以此刻我坐在这家快餐店里,只是因为今天碰巧来到这了。

在我一边观察四周一边慢吞吞往嘴里送饭时,程明给我打来电话。我放下手中的筷子,把口腔中的食物充分咀嚼吞下后才接起电话。

“你在哪呢?”程明的语气听上去像是急了。我比较沉着冷静,但这并不是最主要的,主要是我不喜欢别人用着急、责怪的语气和我说话。我等到电话另一头也逐渐冷静下来,才回答程明:“在饭店吃饭。”

“不是都约好今晚干一票的吗,你还在哪悠闲地吃饭啊。”程明说。

“我记着呢,你别急,我吃完就过去找你。是在老地方见吧?”我说。

电话里传出雪花电视般的“沙沙”声——程明应该说了什么,但给覆盖掉了。接着电话就不再发出任何声音。对此我不抱有任何的惊讶或是不愉快,这台手机是我和程明一起干第一票的时候分到的。

那晚下着大暴雨,伴有雷声,我们趁着有雷声作掩护,偷摸摸地来到一栋老式房子前。程明穿着黑色雨衣,把随身背着的工具包拉到身前,先是拿出一把小铁锤,对着窗户外防盗网与铁杆的焊接处敲了一会儿,接着又从包中抽出一副铁钳子,把防盗网一股一股地剪断。

而我没套上雨衣,就只站在程明旁边看着。可能是因为敲击铁杆子的声音被房子里的人听到,屋里头的人激动地对着窗外大叫:“谁啊!谁在那!”我们闻声撒腿就跑。

第一次的失败没能让程明放弃,后来他决定再去那家偷一次。对此我倒没什么意见。而第二次因为那家人彻夜派对的嘈杂,我们成功撬开铁门,在一楼偷了两台手机和一串摩托车的钥匙,他把其中一台手机给了我。后来我才知道,给我的这台手机,在他偷的途中曾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按理说我本该把这台手机丢掉并且骂程明这王八蛋一顿,但为了纪念第一次偷盗成功的喜悦,便一直保留到了现在。

和程明的相识,只是因为巧合——我不相信什么命运注定。那天我从家中走出,来到闷热、黏稠的大街上企图寻找要观察的目标。刚开始我跟着一个穿蓝西装、身材高挑的男人,但他走路的速度实在太快,我无法在到处夹杂着汗臭味的人群中跟上他的步伐便只好放弃。后来不经意间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发现了一个似乎游手好闲的——后来证明他确确实实是个游手好闲的人。

我一路跟着他从便利店走到网吧,从网吧走回便利店,又从便利店走到一家杂货店,最后在那家杂货店的周围晃悠。其间他吃了两根香肠和一碗泡面,喝了三瓶罐装可乐,抽了十几根烟,并且在这之后仍不停地抽。

我不喜欢抽烟,原因是我觉得在得知抽烟的危害后还选择继续抽烟的人,肯定是个傻逼。但这是控制不住的。人总有情绪变化的时刻,变得失落,变得无助,变得绝望,甚至是变得困的时候,都会需要香烟。我也是如此。

这不是说我们都甘愿自己变成傻逼,而是不得不变成傻逼。转念仔细想想,如果这世上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那么有些人就会一生都被灰霾所包围,整天一副晦暗、泄气的模样。我不愿那样,不愿把自己当作濒死的老树,扎在腐烂发臭的大地中,每天汲取毫无希望可言一摊又一摊的死水。我们总得找点事情来麻木自己。这个社会上有太多不情愿的事情了,但你不得不对此妥协,即使是变成一个傻逼。

那晚程明晃悠到将近凌晨三点才有进一步的行动。他走到一所房子门前,先是左顾右盼了一番,然后半蹲下盯着看,像是在研究应该怎么撬开眼前这道门。他捣鼓了几分钟,仍没什么实际性的进展,我在远处实在看得不耐烦,并且想要在更近的距离去观察,便悄悄地向他走去。

多亏程明拿在手中的电筒,透过微弱的灯光我终于看清他的模样。刘海由于低头完全遮住了眉毛,而带有坚毅眼神的双眼让人完全无法相信他正在做的事情,过于高挺的鼻子不时地会碰到门的外表边缘,再加上那上厚下薄的嘴唇,让人无法相信他竟是一个小偷。

当时我站在程明身旁,他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

我本不想打扰过于投入的他,但耐不住性子,便问他:“还没弄开么?”

程明手腕一抖,工具哐的一声掉在了地上。他转过头惊恐地看着我,想要伸手去拿那掉在地上的工具,我连忙阻止:“别紧张,我不是这家的主人,也不是警察,更不是什么多管闲事的人。我只想看看你是怎么把这玩意儿撬开的。”我轻轻昂了昂头,指向他身前那道门。

他半信半疑地继续手头上的工作,偶尔警惕地转过头看我。过了十多分钟,程明依旧没能把门给撬开。他将工具丢进包中,然后抓着我的衣领,把我拉到了大路上。

“我不打算收拾你,快滚吧,”程明说,“他妈的就是因为你,害得我没干成。”

即使是生气的时候,程明的双眼依然夹带着坚毅。他说的话让我感到少许愧疚。也许我不凑近去看他便能把那道门撬开,又或许我今天就不该跟着他。说实在的,我也搞不懂了。有太多的事情,在做过选择后自己便会感到后悔,但后悔有什么用?倘若能够回到过去,重新做出另一种选择,结果不会一样,但也不会更好。会不会变得更糟呢?

我不打算跟他道歉,我想他也不会接受。“要不这样吧,”我把他抓住我衣领的手拿开,“以后算我一个。”我觉得这样他会好受些。只是后来我才得知,那晚他没成功并不是因为我,而是在此之前他都未曾顺利偷过任何一家。也就是说,程明根本不是一个合格的小偷。

“什么?”程明怀疑自己听错了。

“以后干这事的时候,也算我一个。”我看着他疑惑、坚毅的双眼又说了一遍。

他沉默了良久,打量了我几眼。“也不是不行。”拍了拍我的肩膀,“将来我们一起发财。”

我异于常人的要求在程明看来也许是出于愧疚,但其实并不是,我兴许会感到愧疚,可我从不因愧疚或是任何情绪而做出选择。我向程明提出这个要求的唯一原因,仅仅只是因为我喜欢看着别人冒险。实际上,不管是谁,都喜欢看他人冒险。我曾去过一个叫雁荡山的地方,在那花钱看高空采药表演。

每到表演时间,山下不远处的观望台就会坐满了人,啃着瓜子,喝着绿茶,一边听着广播对表演的讲解,一边看着表演者利用滑绳,用着各种姿势在山间飞渡。我们美其名曰“表演”,表演者都是受过专业训练并且有安全措施,但实际上就是为了让自己在欣赏别人冒险的同时有个心安的理由。很多类似的行为的本质都是如此,甚至是去动物园。

程明确实曾问过我到底为何要与他一起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我不可能如实地将原因告诉他,只回答他说是因为想要看看小偷到底是怎么活着的。过后他没再追问,也没再说话。我也没有去问程明为何会踏上做小偷这条路。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有着不可言说的理由,我也不可能再妄想从程明那获得什么。

一个人,要是想每天都过得轻松、自欺欺人的幸福,就必须把自己武装成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这是我这么多年来所悟出的大道理。我把这个道理说出来,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变成一个三分钟热度的人,即使我现在不是这么一个人。

其实过去我也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我学过绘画、吉他、爵士鼓、围棋和毛笔,都是因一时的兴趣而起,但都以半途而废而终,并且我对学校里的学习没有丝毫兴趣。这两者的唯一共同点,就是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给我一种厌恶感。于是母亲便成天在我放学回家打开电视而不写作业时对我说:“看你那吊儿郎当的样子,学也不好好上,做什么事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将来能有什么出息。”

其实对于这些我倒并不怎么在意,父母对我也没给予厚望,我对自己就更不用提了。但在三年前,我大学毕业那年,父母突然让我回去继承家里的文具店,我拒绝,他们便说:“你不回来在外面能干什么?你能干成什么事?”我一生气,“我就算是死在外面,也不会回那店里去!”

那次过后,我与父母的关系变得难以形容,那不是微妙的、随意说一句我们之间隔了一堵墙就能形容的。而我为了推翻他们的理论,开始写作,并专注于此。结果就是,我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在刚开始,我将自己写的小说往各种网络自媒体投稿,结果全都杳无音信。后来,我又往一些杂志期刊投稿,并逐渐开始妥协——承认并不再给自媒体投自己写的那堆狗屎,而是开始投工作简历。在我不断坚持投了几次后,其中一家公司终于同意面试我。面试那天,我穿着白色印花T恤和黑色长裤,踩着一双运动鞋就过去了。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打理。我觉得这样能够给人一种作家的艺术感。

在面试的时候,主编问我:“你为什么要写小说?”我说:“那是我发泄情绪的出口。”他挠了挠脑袋,眉毛挤在了一起,像只猴子,说:“那你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东西呢?你的小说想要表达什么?”我说:“你看到了什么那就是什么。”他把简历和小说纸稿递还给我,然后拿出手机点开一篇他写的得意之作:“你得像这样,”他把屏幕向着我,“告诉读者你想表达的东西,直截了当的。读者也想要这些东西。”

我实在忍受不住了,起身蹬开椅子,转身离开,低声骂了一句。

“你说什么?”主编说。

“没什么,我说谢谢贵公司今天的指点与批评。”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厉害?”

我沉默。

“但其实你一无是处,你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垃圾,社会的渣滓!”

“闭上你的鸡巴嘴。”其实我还想说点什么,譬如告诉他我写的东西,我所追求的东西和他不同,甚至自大地告诉他一些我也不太懂的东西,但所有的话语像一股涌动的激流,想要借势涌出却卡在喉咙,说不出来了。也许就像他说的,我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垃圾,社会的渣滓。

我推开那道门,离开了那里。从那天过后,我一直在重复做着一个相同的梦,梦里有一片辽阔的大地,土地上站满了大树,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而我变成了一只纯白色的鸟,双脚粘在了树枝上,每天就只能和周围与我长得一样的白鸟呆呆地望着天空与炽烈、耀眼的太阳,什么都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永远地失去了某个东西,某个我渴望却从未得到过的。

再后来,我尝试联系出版商,他们以觉得没有卖点,资金不足拒绝了我。我说那我自费出版吧。他们才同意。但问题是我也资金不足。起初我尝试找一些朋友借钱,可当他们听到我想要当个作家,自费出本小说的时候,全都躲得远远的。我只好找父母拿钱。我给母亲打了通电话——那大概是自那以来的第一通——却是为了跟家里伸手拿钱。我简单明了地说了缘由,电话另一头的母亲沉默,想要说点什么,但始终没说。我见没有声响便挂掉了电话。第二天,母亲通过银行卡打来了钱,我才终于顺利出版了那本小说。

而结果是,那本小说总共卖出不到五十本,出版商不愿再与我有关系,我感觉整个幽暗的天空重重地压在头上,整个世界都不愿再理我。我不知道还该去找谁。但不管怎么说,人总图个欣慰,至少那本小说还躺在我的家中布满灰尘。

我变成一个不再是三分钟热度的人,所得到的回报,就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搭了进去,什么都没了。所以我希望程明不要也变成这样,我希望他偷东西只是因为一时头脑发热。但竟然程明还打算继续干下去,那么我也只能这么下去了。反正我也没什么好失去的了。

大路上早已变得空荡,所有第二天有事可做的人都回到家中休息,偶尔出现东张西望、警惕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同行。这条街道的路灯大概是九十年代便设立于此,古老、残缺,随着暖黄色的光倾泄而下,我抬头望向所有屹立于此的路灯,成群的飞虫绕着光源处不断扑翅,灯杆与灯头的衔接处有不断晃荡的蛛网,上面大概有一只蜘蛛,正看着猎物蓄势待发。除了知了尖锐、烦人的鸣叫,此时的街道看上去毫无生气。确实是干一票的好地方。

我路过一棵瘦弱的老树,往后退了几步,从地上找了块石头,将手机从裤兜里抽出并且打开手电筒照向上方。有一只知了依附在脆弱的树干上,它迎合着我所给予的白光,鸣叫声越来越大,一股无限庞大的生命力随之散出,我瞄准它的躯干,将石头用力扔出。随即,那团黑色的生命掉落在地,露出脆弱的腹部,我低头看着这个前几秒还在迸发强大生命力的生物,如今却死尸般,不自觉地笑了起来。它不再鸣叫,但附近还有几只它的同类,我不打算把它们也解决掉。我已经不剩多少力气了。

月光径直洒落,部分朝我迎面而来。现在应当是享受夜色的时候,但当月光照在我脸上时,不知为何却感到一种莫名的无力感。多年以后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并非凭空、突然出现的,它附着在我身上,几乎伴随了我一生。

我走在这条陌生的街道,不禁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见前方一家紧闭大门的铺面,就能得知那是一家开了足够久的杂货商店。那里原来是一名老头在经营,后来老头死于突发的心脏病便交到了他的儿子手上,再后来就不知道了。这里让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一只没用的废虫,当我意识到自己呼出的气体飘向高空,变成这座城市废气组成的一部分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这非常的恶心。程明大概也会如此。

走过好几个街巷口,我在放着一堆垃圾的前方停了下来。我知道这座小山是怎么来的。住在这里的人,每天到点就把家中的垃圾拿出来丢在这,然后等着傍晚专门负责的人过来收拾。接着某一天,负责收垃圾的人病倒了,没人愿意再来干这活,那些垃圾就日积月累地堆成一座挺拔的小山。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人觉得自己不该干这活,不该每天为一群不懂得感恩的人收拾这么一烂摊子。不过这两者的性质倒是没什么不同的。这堆垃圾隔壁停着一台军绿色的垃圾车,上面用白漆喷的字早已被时间摧毁得不剩什么,拉柄的漆也掉得差不多了。

这辆垃圾车身后的那条什么都看不清的巷子,便是我和程明约定的老地方。

随着眼睛对黑暗的适应,程明高瘦的身影逐渐显现在我眼前。他重重地靠在墙上,手上掐着烟在嘴里抽着,交叉站立的其中一条腿在那不断抖动。程明还是那身打扮,不管是衣服还是裤子,都是宽松的,只有鞋子是合适的。关于这件事,程明和我说过,他说这样在逃跑的时候就能跑得快一点。

路边渗透进来的微弱灯光,将程明背着的工具包照得发亮。

程明警惕转头看了一眼,发现是我,便继续深深地抽了口烟,然后把烟扔在了地上用脚碾灭。等到我走到他身边,他用带着指责的语气对我说:“还知道来?还以为你跑了呢。”

我无奈地笑了笑,说:“跑不了,跑了我能干吗去?”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写小说的么,拿你的小说去换钱?”

“你拿着一堆屎,能去什么地方换钱?”

程明没回答。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他知道我的情况。他从烟盒里抖了两根烟到手上,把其中一根递给了我。我接过烟,用口袋里随身带着的打火机点燃,又帮程明的烟给点燃。我们扎在巷子里什么都没说,直到第一根烟抽完,接着又抽起第二根。

“行了,”第二根烟抽了快一半的时候,程明用手拍了拍我,“别想那么多了。”

“我想什么了?”我说。

话说出口的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要再这样就过分了,便对程明说:“等会儿怎么个弄法?”

“地方我都找好了。”程明说。

“怎么弄呢?”

“就跟以前那样。”

“能顺利吗?”

“顺利?”程明把烟夹在手里用力弹出,“不重要,都挺过来了。”

未燃尽的烟灰在半空晃荡,停格良久,随着红光逐渐变淡直至消失,烟灰也失去了踪影。剩下残缺的烟蒂躺在地面。像一只乌龟,背着壳走过一生,在生命临终之际,它褪下背负了一生的重壳扔了出去。于是它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了。

我不知道该不该认同程明的观点。

“我一直有个问题,但不知道该不该问。”我说。

“问吧。”

“虽然想着窥视别人的过去非常烦人,可我一直想不通你以前是怎么一路偷过来的,就没栽在别人手上吗?而我们,又是如何一路苟活到现在的。”

“想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他艰难地动了动身子,松了松脖子。看来我们的确在这已经够久了。他看着我:“这家偷不成的话,偷下一家不就行了。反正人多得是。”

他走到大路上,我紧跟着。

“你看看这个地方。”程明微微昂头,用眼睛指向夜色。

我循着程明的视线,抬头。有一群连绵不绝的楼房被夜色笼罩着,它们或高或低,但大多都破旧,偶尔有几栋看似焕然一新的房子也被周围的旧房所掩盖。它们各自紧挨着,像十几匹骆驼的驼峰,再仔细凝视,盯着看几眼,不过是一堆废弃的钢筋水泥。

我想自己大概知道程明要说什么了。

“没人会关心这里发生了什么,这里什么都没有。即使我们把一家给偷了,第二天醒来他们发现,然后在我们听不见的地方咒骂我们一通,再跟左邻右舍抱怨自家被偷了什么。就没了,一件偷盗事件就他妈这样结束了,没人会把事情闹大,他们也清楚没人会愿意管这些破事。” 

“没有意义,全都没有意义。我们偷东西没有意义,你写的小说也没有意义,甚至我们都无法得知活着到底有没有意义。”

程明在说这些的时候中途停顿了一会儿,花了些时间才讲完。

而我到底听清了多少?明白了多少? 

我和程明看着这些被盖在黑夜下纠缠在一起的驼峰,不再说话。我不知道我们这样持续了多久,直到一阵风吹得工具包内的各种铁器哐当响,我们才想起要做的事情。

“我都打听过了,据说这家似乎有个宝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类似于传家宝之类的。这家的老头每天都把它拿在手中,不肯离手。”程明说。

“挺好。”我晃过神来,“我家也有这么种东西。”

“嗯,”程明看着我笑了笑,似乎不太相信,“走吧,干活了。”

“这是我干的最后一票了。”程明走在了我的前方,用他的背影说道。

微风迎面吹来短暂停留在脸上,拂过头发,随后向身后离去。在这个季节里丝毫感受不到一丝清凉。我跟着程明,途中经过几户看似富有的楼层,知了与公鸡的鸣叫声交杂不断回荡在空中,最终我们停在了一栋老式的四坡顶房前。

程明蹲在那道绿色铁门前琢磨。铁门上的绿色油漆已经掉得不剩多少,表面很多地方都裹着一层片状老锈。程明轻声翻着工具包,拿出一些工具摆在地上,然后对着那道门开始折腾起来。而我只站在他的身旁弓着身体看着,时而看看四周,时而看看进度如何。这也是我们之前共同商量好的。我觉得自己毫无基础,干不来这些事,而我如果也加入到开锁工作中,反而会碍事。就是说,脏活累活全都让程明一个人做了。

铁门后并没有另一道门阻挡,我踮起脚伸了伸头往屋里看,门后有一条不长也不短的玄关道,还有什么便看不清了。黑暗吞噬了整栋房子,我们也即将被吞噬。那玄关道看上去像是铺满了石子,手电筒透过黑暗偷偷射进去的细微光照聚在路中央,像一盆明火。这家人可能在等着谁回来,等着那个人跨过那盆火,拥抱这个家中的一切。也可能不是。可倘若真是如此,他们可能永远都等不来那个人,只能等来我们两个小偷,甚至更多其他的小偷。

不知道过了多久,程明终于撬开了那道铁门,他小力推开,门吱吱响了起来,应该是很久没上油了。我按住铁门,用手电筒照向里面,警惕地看了看屋内,程明也从包里拿出一个手电筒,我们并排倾斜着身体跨过门槛,走了进去。

我们仔细地照着脚下,透过光线慎重地看向别处的地面,确定没有任何阻碍后才放开脚步。我们走到一层的客厅,迎面扑来一股颜料混杂着消毒水的味道。靠右边的墙上摆有三张大概是棕色的皮质沙发,每张沙发上都敞露着几个破洞,里面的海绵由此在黑暗中注视着我们。往前是一张长桌子,上面立着台电视,我和程明蹲下拉开每个抽屉,希望能从中发现什么值得偷走的东西。

挂在电视上方的老钟表不断传来零件运转的声音,钟摆也在牢笼中不停地摆动,这些声音给我一种无形的压迫感。我开始感觉肩上被一块很重的石头压着,接着数量不断增多,它们企图把我压垮在这陌生的黑暗中,在无助和恐慌中祈祷,在无声的祈祷中逐渐消亡,最终由于无法呼吸而抵达某处——我向往却难以抵达的地方。

往里,我们走到一间房前,房门虚掩着。我们利用缝隙小心观察,透过窗户照向木床的月光,那只有几块拼接在一起的丑陋的木板。里面没人。程明推开门走了进去,木床旁立着一个衣柜,衣柜门上放着面玻璃,它映射着我和程明的另一面。

我打开衣柜,里面放满了衣裤,程明胡乱翻着那些衣服和裤子,我蹲了下来,拉开底下的大抽屉,里面除了一张纸外什么都没。我拿起那张纸看了看,像是什么收据。

程明拍了拍我的头,晃着他手上拿的深色裤子,把我拉到外面,从裤袋中抽出几张红色的钱币,笑了笑,然后塞进自己的口袋中。他将裤子扔向身后的楼梯,示意我往隔壁走,我看着他的口袋,心想,自己也应该分到一张。

房间的隔壁是厨房,地板很滑,一不注意就会滑倒。看起来这个厨房还未被废弃。洗手池旁放着一篮菜,我用手电筒照了照,几只大小不一的蟑螂马上逃向周围的裂缝中。厨房门旁有间洗手间,程明走了进去,不一会儿又走了出来。

“这儿没什么可拿的了。”我说。

“得拿把刀。”程明走向刀架前。

“我们是来偷东西的,不是来杀人。”我催促他离开。

他把刀放了回去,接着我们回到了那个客厅,我沉浸在齿轮声中。

程明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起初我并没感觉到,后来他又加大力度拍了几次我才意识到。他指向通往二楼的楼梯的暗处,说:“我们分头再搜搜。”

我没来得及回答,也没做任何头部的动作,程明便自顾自地走开了。

等我意识到程明已不在客厅的时候,才想起那些齿轮声寄生在老钟表里。我踩上那张长桌子,使劲把手伸长还是够不着,于是再踩上电视,用力地把钟表的时针和分针掰烂,接着我尝试把钟摆也破坏掉,但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便只好放弃。下来的时候,我顺便把放在长桌上、离电视不远的座机电话的电话线也拔掉了。在我打算离开去其他地方搜刮时,不小心碰到了电话旁的纸状物,我用手电筒照了过去,是一本书。

我把手电筒夹在手臂中,捧起那本书翻了几页,发现是我几年前自费出版的那本小说——卖出去五十本中其中的一本。我不知道该不该感到高兴,如果在这本书刚出版的时候看到这种情况,我兴许会高兴一整天,但现在我甚至可能不会感到伤心。我已经麻木了。

我继续翻着手中这本书,看着过去写的东西、自己到底有多么的可笑,仿佛一个孩子对着已经厌恶以及坏掉的玩具,不再对它抱有任何期待,更不会想着去追求、拥有一个全新的,这是个多么天真、无邪的想法。我粗略地看完整本书,在我的注意力还在这本书上的时候,程明抱着一个东西兴冲冲地跑了过来。

他跑到我眼前的时候我用光照了照他,他扁平的肚子变得有些圆鼓鼓的,裤裆也胀了些。我一脸惊讶看着他,说:“你干吗?”

“怎么?你看上去就像没偷过东西似的。”

“我偷过。小时候我爸妈会放两份一样的早餐钱在桌子上,一份给我,一份给我表弟,但我弟他几乎一毛钱都拿不到,全被我拿走了。”我用手电晃了晃他的肚子和裤裆,说,“你哪学的?”

程明把头低下去看了看,抬头说:“这我以前去超市偷东西的时候学来的,那时候要是被抓到要挨里面保安的打,他们拿着根警棍,玩命地敲,真他妈狠。”

“先不说这个了,你看看。”他小声说道。

那是个大概有一米长的铁盒子,虽给人一种年代很久远的感觉,但外表却看不出任何痕迹。程明双手紧紧抱着,仿佛拥有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他的身体因激动而颤抖,双眼透露出惊喜与疯狂,我第一次看见程明展露出这样的眼神,像是在绝望边缘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从未看过程明如此。

那是否是救命稻草我不知道,程明还能否拥有那种能够刺穿一切事物的坚毅的眼神,我也不敢妄自猜测,但我心里大抵已经清楚,程明也许再也回不去了,他此刻眼中所迸发的眼神我曾在一只狂犬病发作的野狗身上看到过,那是彻底、深邃,并且无法抗拒的馈赠。

程明此时的状态不该,也不可能被打扰,可我看向他手上的铁盒,投去视线的次数越多它所给予的反馈也越多,并且越发强烈。那是种炙热、突然萦绕在脑海中的熟悉感。

我把书放进程明的怀里,谨慎地向铁盒伸手,轻轻触摸。

我想起父亲,年轻时他曾是一名工地施工员,母亲因此常常嘲笑他:“也不看看自己是谁,多么卑微啊,还成天想着当厨师住大房子。”面对此番言论,父亲往往选择无视母亲,并对着我说:“等着吧,一定能行。等着吧。”而我该怎么办呢?我非常信任父亲,相信他以后能让我们住上大房子,能成为个气派的厨师。只是后来我才意识到,信任与否已经没有任何关系,很多东西不是拼了命地付诸信任和行动就能得到的。

有一天刮着强风,父亲依旧被叫去工地工作,我本以为那是个再平常不过的一天,不过是天气与往常不同,可谁也没想到,那天成了我们家永远无法在记忆中抹去的日子——持续不断的大风将工地的木质脚手架吹倒了,而在上面作业的父亲也随之被吹倒,变成了一个瘸子。

我们拿到了一些赔偿金,而代价是再也没有人愿意聘请父亲。起初父亲还会偶尔开玩笑地称自己是名跛脚的父亲,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父亲渐渐变得沉默,经常呆呆地倚靠在家门口,不知望向何处。母亲每每看见这种状况,就会哭着扯着嗓子说:“你就一直那样,就一直那样吧!像个废物一样!像个傻子一样成天杵那,把你自己变成一块沾满垃圾的废料!”父亲能回应什么呢?他只能继续流逝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不知道发生那样的事情对父亲来说意味着什么,似乎所有的支持、鼓励、信任、谩骂都不再起到任何作用,人就是这么回事,被击垮过后就犹如一个死气沉沉的玩物。

而母亲交给我的任务,便是让我在父亲的身后看着他,防止他用头撞到一堵墙上。那段时间里,站在我身前的仿佛不再是父亲,而是被困在沼泽中的尸体残骸,在被不断吞噬的同时散发着细微的求生的欲望。

但一堆残骸又能做些什么?我变得不愿再站在父亲身后守着,谁又愿意每天面对这样的事物呢?直至有一天又刮起了大风,父亲颤抖的双手死死握住门框,我们怎么叫他都不愿进来。到了黄昏时刻大风远去,院子里飘来了一根树根,树根的表面满是刮痕,侧面还残留着褐色的泥土。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它像极了父亲。

父亲像是终于等来了某样事物,跌跌撞撞地走了过去,最后倒在地上抱着树根哭泣。后来只要父亲走动就会把那树根拿在手中,支撑着他。并且令人欣慰的是,自从那树根来到了父亲身边后,他不再是那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而是拿出赔偿金开了间文具店,继续生存。

“你说,”程明撇开我的手,“我们这次是不是要发财了?”

“我们不用再苟活着了!我们不用再做小偷了!哈哈!”他兴奋地说着。

我看向程明的双眼,我知道,那种坚毅的眼神再也不可能出现了。

“再见了,程明。”我在心里说道。

突然,从暗处传来缓慢的脚步声,拖鞋与地板间的摩擦在此时显得格外刺耳。某个人正朝我们走来。我与程明默契地看向对方,脸上皆露出慌张和惊恐,我们即将要面对什么,也许是一堵巨墙,也许是随机砸来的碎石,也许什么都不是。你无法得知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才是恐惧的意义所在。

“我说了得拿把刀。”程明睁大双眼,仿佛要把我吞进去。

我用眼神示意他闭嘴。

我们不可思议地待在原地良久,其间程明不断给我暗示,而我则不断注视着挂在墙上的老钟表。他想要暗示什么呢?我一点头绪都没有。一个身影慢慢从黑暗深处淡出,他双手支撑在墙上,墙用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搀扶着那个人,他拖着身体一步一步向我们走来,最终停在了一个安全距离。

程明喘着粗气,不断地来回看向暗处的那个人影,我用力从程明手上抢走铁盒,准备向黑暗袭去。

“谁?是谁!”

在那一瞬间,我体内的血液仿佛停止了流动,胸腔中的岩石炸裂成碎片散落在每处角落,最终又全部汇入大脑。有股不明的痛楚向我袭来,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我丢掉铁盒转身跑开,程明伸手试图拉住我,我甩开那只手,他肚子上装的东西一个接着一个掉了出来,那本书也随之飞往某个暗处的角落。

我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只身撞入黑夜。此刻应当即将天明,可我却看不到任何征兆。

消失
12月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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