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塘

水塘

“我也喜欢一个人。”

5月 10, 2022 阅读 3201 字数 25774 评论 0 喜欢 0
水塘 by

译 | 陈以侃

查普林是阿皮亚那家“宗主酒店”的老板,他将我引见给劳森的时候,我对后者并未留下什么印象。我们在休息室里提前喝起了鸡尾酒,我听着岛上的蜚短流长,觉得甚是有趣。

那天是查普林在招待我。他的正式行当是挖矿的工程师,而他会最终在一个自己的专业毫无用处的地方定居下来,倒的确像他的脾气。不过我也听说他在自己的领域里水平极高。他身材矮小,不胖也不瘦,头顶上稀疏的黑头发渐渐发白了,唇上的胡须算不得浓密,也没有好好修剪;既是因为曝晒,也因为喝酒,他的脸上常是通红的。这家酒店名字虽大气,但只不过是两层楼的木框架建筑,他只是名义上的老板,实务全由他妻子一手掌控。他妻子是个高挑、瘦削的澳大利亚人,四十五岁,体态威严,气质坚定。这个容易激动的小个子男人三天两头醉酒,很怕他的妻子,外人刚上岛就会听说他们吵架时女方常拳脚并用,让男人不敢造次。有一回丈夫又酩酊大醉之后,大家都知道他有一天一夜被关在自己房间里,而且他自己也不敢离开牢房,走过他家还看得到他可怜兮兮地在阳台上跟下面街上的人说话。

查普林是个有个性的人,而且生活经历丰富,不管回忆是否可信,总之值得一听,所以劳森款步进来打断我们的时候我还颇有些不悦。虽然还不到正午,查普林已经喝了不少,我耐不过他的坚持,意兴阑珊地接过又一杯鸡尾酒。我看得出他已经有些发昏。而照规矩下一轮酒我是必定要点的,到时他必定兴致大好,而查普林太太又不会给我好脸色看了。

劳森论长相也没有任何吸引人之处。他人长得瘦小,有一张枯黄的长脸,下巴显得柔弱,骨感的鼻子大得引人注目,而眉毛又黑又浓密,就让他的外貌显得特别怪异。他的眼睛倒很黑很大,光彩照人。他的确很开朗,但我不觉得他是真诚的;他的开朗都在表面上,是他用来欺骗世界的面具,而且我怀疑它掩盖的是一颗龌龊的心。很明显他希望别人多跟他开玩笑,想当一个“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之人,但我不知为何总觉得他很是精明而狡猾。他用沙哑的嗓音说了很多话,查普林也跟他两人互相唱和,讲了不少已成为传奇的他们花天酒地的故事。比如在“英国俱乐部”那段“咸湿”的往事,比如有一回打猎的时候喝的惊人分量的酒,还有去悉尼游玩那几次,他们骄傲的是从登岸到上船离开,他们一点都不记得发生了什么。这就是两头嗜酒如命的猪。现在两人各四杯鸡尾酒下肚,都有些朦胧了,但即使喝醉,劳森和查普林还是很不一样:后者粗俗,前者虽然也不清醒,但依然是个绅士无疑。

最后他从椅子里摇摇晃晃地起身了。

“行了,我回去了,”他说,“饭前再碰头。”

“你太太都好吧?”查普林问。

“挺好。”

说完他就出去了。他这回答虽然就两个字,但有种奇怪的语调,引我抬起头来。

劳森出门踏进阳光里。“这家伙人不错,”查普林淡淡地说,“人品什么的不比任何人差。只可惜是个酒鬼。”

由查普林说出这句话来,还是很幽默的。

“他喝醉了喜欢跟人打架。”

“他经常喝醉吗?”

“醉得人事不知,而且一周有三四天会这样。都是这个岛的功劳,还有埃塞尔。”

“埃塞尔是谁?”

“埃塞尔是他老婆。他娶了个混血儿,是布雷瓦尔德那个老家伙的女儿。他本来带她走了,也只能那样,但老婆受不了,所以现在两个人又都回来了。劳森这么下去要是不把自己喝死,也肯定得上吊。人是不错的。但一喝醉就吓人了。”

查普林打了个很响的嗝。

“我要去冲个澡了。刚刚最后一杯鸡尾酒不该喝的,往往都是最后一杯把你干掉。”

他犹疑地看着楼梯,暗暗下决心要去那个小隔间冲澡。最后他起身了,故意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和劳森交交朋友对你有好处,”他说,“这家伙读了不少书,他清醒的时候你会吃惊的。脑子也好。跟他多聊聊肯定不浪费你工夫。”

其实查普林这几段话已经把全部事情都告诉我了。

时近傍晚,我从海滩骑马回到酒店时,劳森已经在了。他深深地瘫坐在休息室的一张藤椅里,看我的时候眼神迷蒙。很明显他一下午都在喝酒。他已经有些迟钝了,脸上一副愠怒不平的样子。

他眼神扫过我时停留了片刻,但我看得出他并没有认出我。另外还有两三个人坐在旁边摇骰子,根本没搭理他。他的状态显然太过寻常了,全然不值得注意。我也坐下加入了他们的游戏。

“你们可真是融洽呀。”劳森突然说。

他从椅子中爬起来,弯着膝盖朝门口摇摇晃晃走去。我不知道该说他是可笑还是叫人作呕。他走之后我们中有人窃笑了一声。

“劳森今天喝得够高的。”他说。

“要是我酒量像他那个样,”另一个人说,“我就爬上马车不下来了。”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可悲的人也曾有浪漫的过往?谁又料得到他生命中那些可怜可怖的元素,正是理论家们所谓一个成功悲剧所不可或缺的?

然后我有两三天没有见到他。

有一天傍晚,我坐在酒店一楼的门廊上,比面前的街道要高些。这时劳森走过来重重地坐进我旁边的椅子里。他今天好像并没怎么喝酒。他随意说了句什么话,看我回答得有些冷淡,有些抱歉地笑了一声,说道:

“我那天的确醉得一塌糊涂。”

我没有回答。的确想不出来能说什么。我大口抽着烟斗,徒劳地试图赶走一些蚊子。我看着当地人下工回家。他们有气度地迈着大步,走得很慢、很小心,赤足踏在路上发出的轻轻的啪嗒声听起来很奇怪。他们的头发不管是直的还是卷的,都因为扑了石灰而变得花白,让他们看上去身份无比高贵。他们都很高,身材也好。然后又有一队所罗门岛人唱着歌走过。他们是契约劳工,身材跟萨摩亚人相比略显短小瘦弱,黑得如碳一般,都是一头头染红了的蓬松头发。不时还有白人驾着小马车经过或者开进酒店的院子。而潟湖平静的水面上倒映着竖帆船优雅的姿态。

“在这种地方我不知道除了喝醉还能干什么。”劳森终于开口了。

“你不喜欢萨摩亚吗?”我随口问道,只为了找句话说。

“挺好看的,是吧?”

他选的这个词和岛上难以名状的美景相比是如此匮乏,我不禁笑了;带着微笑我转头看了看他。他俊秀而沉郁的眼睛里有种难以承受的痛楚,让我震惊,我之前从没想过他竟有如此悲壮的情感。但这种神情很快消失了,他笑了一下。他的笑容很单纯,甚至有些幼稚,让他的面容显得完全不一样了,我一开始对他的反感也似乎有些动摇。

“我刚来的时候真是到处游山玩水。”他说。

他沉默了片刻。

“有三年时间我完全离开了,不过我还是回来了。”他迟疑了一下。“我妻子想要回来。她是在这儿出生的,你知道。”

“是,知道。”

他又不说话了,然后他试着评论了一句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他问我是否去过维利马。不知为何他像是在讨好我。他开始聊起史蒂文森的书,然后我们的对话转向伦敦。

“我猜科文特加登依然兴旺吧,”他说,“我在这里最想念的就是歌剧。你有没有看过《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

他提问的时候好像我的回答对他很重要。当我可能有些随口地告诉他我看过,他似乎很高兴。他开始聊起瓦格纳,口吻显然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精通音律之人,而只是想表达他情感上从瓦格纳那里得到很多难以形诸语言的满足。

“我想最应该去的地方就是拜罗依特了,”他说,“一直没钱啊,混蛋。当然了,科文特加登也不算糟,那么多灯,那么多光鲜亮丽的女人,还有那样的音乐。《英魂传唤使》第一幕还可以一听吧?还有《特里斯坦》的结尾。了不得!”

他的眼神里突然都是光芒,而他脸上的神采也让他迥然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他枯黄、消瘦的脸颊上有了血色,我也忘记他的声音曾经那样刺耳和冷淡。你甚至发现他还有些魅力。

“天呐,我多么希望今晚我就在伦敦。你知道蓓尔美尔酒店吗?我以前经常去。皮卡迪利广场那些亮堂的店和熙攘的人群。站在那里看车来车往是神奇的体验,你会觉得那些巴士和出租车永远不会停下来。我也喜欢斯特兰德大街。写上帝和查令十字街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没料到他会这么问。

“你是说汤普森写的那几句?”我问。

我引出那几句文字来:

当你的悲伤无以复加,

哭喊,在你的苦痛和毁损之上,

将照耀雅各之梯来往的光芒,

那梯子架在查令街与天堂之间。

他轻轻叹了口气。

“我读过《天堂之猎犬》。写挺好的。”

“大众评价也是如此。”我含糊地回了一句。

“这里谁也不读书,他们觉得这是装腔作势。”

他脸上尽是忧郁,而我似乎懂得了他来找我的原因:我连接着那个他怅望的世界和告别的人生。他热爱伦敦,而我不久前便从那里来,所以他对我满是敬意和妒忌。他大概有五分钟没有说话,等他突然开口时,激动得让我吃了一惊。

“我受够了,”他说,“我受够了。”

“那你为什么不走呢?”我问。

他的脸色变得阴沉了。

“我的肺有些不行了,恐怕抵不住英国的冬天。”

这时另一个人到了门廊上,跟我们坐在一起,劳森突然沮丧起来,不说话了。

“该喝一口了,”新来的人说道,“谁跟我来口苏格兰威士忌吧。劳森?”

劳森好似从一个遥远的世界醒过来。他起身。

“我们去酒吧。”他说。

他走了之后我依然留存着不少好感,倒出乎我的意料。我捉摸不透他,便生出兴趣来。几天之后我见到了他的妻子。我知道他们结婚也有五六年了,但她依然年轻得让我诧异,所以当时她顶多只有十五六岁。她长得极是标致,让人心生怜惜。她肤色黝黑,像个西班牙人,全身都雕琢得精美,不但手足小巧,身材也纤细、轻盈。她的五官很可爱;但最引起我注意的是她容貌上的那份精致。这些混血儿无不例外总有些粗糙的,好像他们成形的时候或多或少有些草率,但这个姑娘的精致、俊俏能让你忘了呼吸。她身上有种特别文雅的气质,所以在这样的环境中见到她会让你觉得意外,你会想到的是拿破仑三世宫廷里的那些让全世界都传颂的美人。虽然她只穿了件平纹细布的连衣裙,戴了顶草帽,但穿戴得这样优雅,能推断出她其实是懂得时尚的女子。劳森当年遇到她时,她定当美得惊心动魄。

当时他刚从英格兰赶来管理银行的当地分行;萨摩亚的旱季刚刚开始,他在酒店租了一个房间。很快在岛上他就无人不识了。这里的生活轻松惬意,他颇享受在酒店的休息室里不紧不慢地闲聊,晚上到了英国人的酒吧也玩得痛快,那里常有一帮人打桌球。他喜欢在潟湖边铺展开的阿皮亚,那些商铺和平房,那些小村落。到了周末,他会骑马到某个种植园,在山上的屋子里住上一两夜。他之前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自由和清闲。而且这里的阳光也醉人,在他骑马穿越树林时,周围的美简直让他晕眩。岛屿的富饶是难以描绘的,森林中有些地方,奇异的树木、茂盛的灌丛和藤蔓交缠在一起,让人觉得神秘而不安。

但最让他着迷的是阿皮亚城外一两英里的一个水塘,他晚上经常去那里游泳。旁边有条小河,水流湍急,潺潺淌过乱石;河水注入深潭,又从水池另一头向前淌去,依然是清澈的浅流,前方还经过一片当地人游泳或浣衣的浅滩。岸边的椰树生得茂密,挂着藤萝映在绿水中,让人觉得它们的优雅是种轻浮的优雅。其实你在德文郡的山里或许也能见到类似景致,但不同之处便在于,这里有种热带才有的浓烈,这里有种激情,有种馥郁的慵懒之意,好像能让你的心也融化了。水很清新,但并不觉得凉,日光曝晒之后极为怡人。在那里游场泳不仅能振作身体,还能澡雪灵魂。

劳森去的时候,总是什么人也没有,而他也总在那里消磨良久。要么无所事事浮在水里,要么在暮色中晾干身上的水分,总之这种寂寞和柔和的静谧让他非常快乐。那时他并不想念伦敦,也不想念他放弃的生活,因为他觉得此刻生活似乎精美而完整。

就是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埃塞尔。

邮船是每月来一次,他处理完第二天要寄出的信,很晚才骑马到了水塘,天光都快消泯了。他系好马,踱到池边。有一个女孩坐在那里。他走近时女孩回头望了一眼,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像是一个被凡人惊动的那伊阿得。他既意外,又觉得很有趣,心里在想她躲到哪里去了。他沿水流方向游去,很快见到她坐在一块石头上。那女子见到他,眼神里全无好奇的意思。他用萨摩亚语打招呼:

“Talofa.”

她应了一声,脸上突然有了笑容,可又立马钻进了水里。她游得很自如,秀发散在身后。劳森看着她在池塘另一头上了岸。和很多当地人一样,她游泳时穿了一件宽大的女式罩裙,浸了水贴在身上,看出身材纤瘦。她绞出头发里的水,只是坐在那里,好似心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像极了水下或林中的精灵。现在劳森看得出来她是个混血儿。他游了过去,上岸之后用英语说道:

“你来游泳很晚啊。”

她把头发甩到脑后,华美的卷发都落在肩头。

“游泳我喜欢一个人。”她说。

“我也喜欢一个人。”

她笑的时候有种当地人特有的孩童般的天真。她从头顶套了一件干的宽罩衣,湿的那件落在脚边,她跨出来把湿衣服捡起,绞干了之后便打算走了。她似乎迟疑了一下,然后就款款离开了。夜色突然便落了下来。

劳森回到酒店,休息室里有几个人在摇骰子喝酒,他跟他们描述了一下,很快就知道了那个女子是谁。她的父亲是个挪威人,叫布雷瓦尔德,“宗主酒店”的酒吧里经常可以见到他在喝稀释了的朗姆酒。他是个短小的老头,看上去像虬结的古树。他四十多年前作为商船的大副到了群岛来,后来又做过铁匠、商贩,办过养殖园,曾经颇为殷实,但九十年代的大飓风把一切都毁了,他现在只靠一小片椰树林为生。他娶过四个本地人,还会伴着岔了气的笑声告诉你,生的子女早忘了计数。不过有些死了,有些出去闯荡了,现在留在身边的就只剩下这个埃塞尔。

“这妞真是漂亮。”尼尔森说,他是“莫亚娜号”的押运员。“我也曾朝她使过几次眼色,但好像没什么用。”

“布雷瓦尔德那老头可不蠢,哥们儿,”另一个叫做米勒的人说道,“他想要找个能让他下半辈子衣食无忧的女婿。”

劳森听他们这样谈论那个女子,很不是味道。他提了句第二天要送走的邮件,转移了话题。第二天,他又去了水池。埃塞尔也在那里。夕阳迷离,水上静得深沉,椰树摇曳,更增添了她的美,好像她的美有了深意,有了魔性,扰动他心里一些不知名的情绪。他那天不知哪来的念头,决定不跟她说话。埃塞尔也全然不在意他,甚至眼神也没有朝他的方向偏过。她只管自己在绿池中游水,有时在岸上休息,有时跃入水中,就像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劳森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似乎隐形了。残缺的诗句,还有那些他学生时代未曾用心的对希腊的朦胧想象,漂浮过记忆的水面。她换了衣服缓步走开后,劳森在地上找到一朵木槿花。这是她来游泳时别在头发里的,下水前放在岸边,离开时要么是忘了,要么就是故意丢弃了。他把花托在手里,看着它,心绪诡异。他最初的愿望是留着它,但这种做作的心思又让他颇为恼怒,便一甩手将花抛走了。看着它顺水流而去,他胸口有微微一下刺痛。

他在想,这个姑娘的性格里必然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否则这个很难遇上同伴的隐蔽池塘,本地人是不会来的。岛上的人都很爱水。他们每天至少游一次泳,经常还一天游两回。但他们都是成群结队地来,很多时候欢声笑语地全家一同戏水。你也经常可以看见一群姑娘,其中可能就有一些混血儿,在浅滩的水流中拍打水花,身上是斑驳的树影。而这个池塘似乎有种神秘的吸引力,让埃塞尔抵抗不得。

现在夜幕已全然降下,周围是不可言说的寂静。为了不打破这种寂静,他轻柔地入水,慵懒地在温和的黑暗中划动,水中似乎还有那纤细的身体留下的香味。之后他骑马回城,头顶是满天星光,他觉得世间一切都那样妥帖。

于是他每晚都去池塘,每晚都能见到埃塞尔。很快他击退了埃塞尔的胆怯,她变得顽皮和友好。他们会坐在大石上,看湍急的水流,也会在探出的石檐上并肩躺下,看暮色阴森地围拢来。他们这些碰面自然是瞒不住的—在南太平洋岛上,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不为人知的—酒店里的人就开始开他玩笑,很多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他只笑笑,不跟他们多费唇舌,那些粗鄙的猜想又何必去反驳。他的心思里不惨一点杂质。他对埃塞尔的爱就像诗人迷恋月光。在劳森心中,埃塞尔从来不是一个女人,因为她不属于凡间。她是这个池塘的仙子。

有一天在酒店,他经过酒吧时看见布雷瓦尔德站在那里,依然穿着他那件破旧的蓝工服。因为他是埃塞尔的父亲,劳森按捺不住想要和他说话的冲动,走进去冲他点了点头,要了自己的酒,随意地转过身来邀请老头跟他一起喝一杯。他们聊了几分钟,说的都是当地的事情,只是劳森有些不自在起来,因为挪威人狡猾的蓝眼睛正在审视他。老头的态度叫人很不舒服。表面上他是满嘴的奉承,但在这卑躬屈膝之下,隐约可以感觉到他虽被命运挫败,早年的戾气依然还在。劳森想起来,布雷瓦尔德曾经统帅过一艘贩卖黑奴的纵帆船,太平洋上他们把这种船叫做“黑鸟”。他胸口还有块突起的伤疤,是当年他跟所罗门岛民起冲突留下的。这时铃声响了,到了用午餐的时候。

“不好意思,我必须得走了。”劳森说。

“你有空的时候来我家坐坐吧?”布雷瓦尔德说话都是气声。“房子也没什么气派,但我们都欢迎你来。你和埃塞尔反正相识。”

“我很乐意来做客。”

“礼拜天下午最合适不过。”

布雷瓦尔德的破败小屋就建在他的种植园里,房子周围是他的椰子树,离通往维利马的马路不远。墙角种了一圈大蕉,败叶有种悲情的美,让人想起衣衫褴褛的美人。这里所有东西都是邋遢的,无人关照。小黑猪瘦到驼背,拱来拱去,小鸡叽叽喳喳地啄着垃圾。三四个当地人在门廊上休息,劳森问他们知不知道布雷瓦尔德在那里,老头岔气的声音喊了过来,进了客厅,看到他正抽着一个石楠烟斗。

“别见外,找地方坐下,”他说,“埃塞尔在捯饬自己呢。”

她走了进来。上身穿了件衬衫,下半身配了条裙子,头发是欧洲的发式。她不像在池塘的时候有种野性和羞涩的优雅,此刻更像普通人,也更容易接近了一些。她和劳森握了握手。这是他第一次碰触埃塞尔的肌肤。

“请您跟我们一起用下午茶吧。”她说。

他知道埃塞尔上的是教会学校,听她这样说话觉得很有意思,而他也感动于这个姑娘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是为了让他不至于尴尬。茶点已经在桌上摆好了,一个极矮小的妇人提了茶壶进来,她是布雷瓦尔德的第四任妻子。她岁数不小了,在当地人中算是俊俏的,总共只会几个英语单词,只是一个劲地微笑。虽说是下午茶,但面包和黄油的分量那么足,蛋糕那么甜,倒像是为了吃饱。谈话也很正式。这时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悄声进来了。

“那是埃塞尔的外婆。”布雷瓦尔德说,朝地上大声啐了一口。

老太太坐在凳子边缘,很不舒服,你明显感觉到她坐在地上会更自在些。她也不说话,只是盯着劳森看,眼睛炯炯有神。屋后的厨房里有人拉起了六角风琴,两三个声音唱起了圣歌,但他们倒也不是虔诚,恐怕多半还是为了歌声好听。

走回酒店的路上,劳森有种莫名的喜悦。他被那种乱七八糟的生活打动了。在布雷瓦尔德太太好意的微笑中,在小个子挪威人奇诡的职业生涯中,在老奶奶神秘而有神的眼睛中,他都发现了一些异乎寻常又引人入胜的东西。这种生活更贴近友好、肥沃的大地,比他所知晓的任何人生都更自然;那时候他厌弃文明社会,只是跟这些更原始的生命接触了片刻,他已觉得自由了不少。

他脑海中有了图景,他会搬出那个已经让他烦心的酒店,他会有自己的住处,一幢整洁的白色小屋,面朝大海,这样潟湖斑斓的变幻就永远在他眼底。他爱上了这个美丽的小岛。伦敦和英格兰对他而言已经毫无意义,在这遥远的世界一角,不缺这世上最美好的两样东西:爱和幸福。在这里度过余生他不会有什么遗憾的。他打定主意,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止他娶埃塞尔为妻。

但他没有遇到什么障碍。布雷瓦尔德一家见到他总是很高兴。老头一直很殷勤,夫人脸上的笑容没有停过。他有时也见过几个当地人,似乎是属于这个种植园的,也不知是怎样的关系。有一回他见到一个高大的年轻人坐在布雷瓦尔德旁边,穿着“拉瓦拉瓦”,露出文身,头发上石灰扑得雪白,这是布雷瓦尔德太太的侄子。不过大多数时候劳森不会跟他们有多少接触。

埃塞尔在他面前实在太讨人喜欢。见到他时,这女孩眼里的光芒让劳森心花怒放。埃塞尔迷人而天真,劳森听她聊她的教会学校,聊那些修女,听得神魂颠倒。半个月那里会放一场电影,他们就结伴去看,电影结束后还有舞会,他们便跳舞。乌波卢岛上娱乐活动不多,这时四面八方的人都会赶来。当地各个阶层都可以在舞会上看到,白人女士往往只理会白人,混血儿穿着美式衣服显得优雅,肤色黝黑的当地年轻人更多,女的穿着宽大的罩衣,男的穿着细帆布衣服和白鞋子,看上去不太自在。总之,舞会是个光鲜和喜庆的场合。让朋友们都看到自己的白人爱慕者不离左右,埃塞尔心里是不无得意的。很快大家私下里都说劳森打算和她结婚,埃塞尔的朋友更是妒忌起来,一个混血儿能嫁给白人是很值得庆贺的事情,甚至两人没做成夫妻,大家也觉得总比什么都没有过要强,反正男女之间的事情,谁也料不准会如何。劳森是银行的经理,岛上没有比他更抢手的男人。要是他的心思不是全放在了埃塞尔身上,他会看到很多双眼睛都好奇地盯着他,白人女士会瞄他几眼,然后把脑袋凑到一起说些闲话。

舞会也结束了,住在酒店的男人们睡觉前还要再喝杯威士忌,尼尔森大声说道:

“说真的,他们都说劳森要娶那姑娘啊。”

“那他真是昏了头了。”米勒说。

米勒是德裔美国人,改了名字,过去叫穆勒。他身材高大,很胖,秃顶,圆脸上胡子刮得很干净。他戴一副很大的金边眼睛,给他添了些和气,身上的细帆布衣服永远又白又干净。米勒喝酒很凶,只要“弟兄们”不散,他总是陪到最后,但他从来不会喝醉。米勒总是乐呵呵的,好说话,但心里精明。生意永远放在第一位,他是旧金山一家公司派来往群岛批发商品的,像印花棉布,还有各种机械,什么都卖。货物之外,善交朋友是他安身立命的仰赖之一。

“他不知道将来要面对什么,”尼尔森说,“总该有个人去告诉他吧。”

“你还是听我一句话,和自己无关的事情最好别管,”米勒说,“一个男人打定主意要犯傻,最好就是随他去。”

“和那些姑娘找找乐子我完全支持,但说到要跟她们结婚—哥们儿我就不奉陪了,说这话我一点也不害臊。”

查普林当时也在场,他开口了。

“我见过很多家伙都这么干过,结果都不好。”

“你应该跟他聊一聊,查普林,”尼尔森说,“你跟他最熟。”

“我给查普林的建议是别去管这事儿。”米勒说。

劳森当时就朋友不多,大家都不够关心他,所以最终也没人来劝。查普林夫人跟几个白人的女性朋友谈起过,大家只说“真可惜”啊,也就不再费心了。之后劳森说他绝对会娶埃塞尔的,众人也便觉得事已至此,大概做什么都太迟了。

接下来一年劳森是幸福的。他买下了海湾角上的一个小屋,就在当地人一个小村的边上,阿皮亚就是围绕着那块地方建起来的。小屋的地点很别致,掩映在椰树之间,屋前是太平洋澎湃的蓝。埃塞尔在屋前屋后忙碌时特别可爱,轻巧优雅得如同森林中的小动物。而且她性格开朗,他们总能在一起大笑,也时常漫无边际地闲扯。有时候酒店的熟人晚上会来拜访,他们周末会花一天时间到那些娶了当地人的种植园主家里。有些混血儿在阿皮亚做生意、开店,会时不时地办场聚会,他们也会去。这些混血儿对待劳森的方式已经不同了,婚后他已经成了他们中的一员,所以他们都称呼他为“伯迪”。他们会勾住他的胳膊,会用力拍他的背。他喜欢这些聚会中的埃塞尔,她的眼睛会亮起来,笑得更开心。能见到埃塞尔放射出幸福的光彩他也高兴。有时候埃塞尔的亲戚会来小屋,布雷瓦尔德这个老头当然在其中,她母亲也来,可还有很多叔婶、表亲,女人穿着宽大罩衣都认不清,男人不分老少都穿着“拉瓦拉瓦”,头发染红,身上都是庞杂的刺青;劳森从银行回来,就会看到他们在家里坐着,只能宽厚地笑笑。

“别让他们吃得我们要把这房子卖掉。”他说。

“他们都是我的家人。他们提出要求的时候我只能满足他们。”

他知道白人娶了当地土著或者混血儿,娘家人都会把他当成摇钱树。他捧着埃塞尔的脸,亲吻她的红唇。或许他应该体谅,妻子不会想到一个银行职员的工资给单身汉是绰绰有余的,但还要供养一个妻子和一幢房子必须小心打点。然后,埃塞尔诞下一子。

劳森第一次抱着孩子时,心头猝然刺痛。他没有想到孩子的肤色是这样黑。说到底这孩子只有四分之一的土著血统,没什么道理他不能就像个英国宝宝。但是看着孩子蜷缩在怀里,皮肤土黄,头顶已经都是黑色的头发,眼睛又黑又大,完全就像个本地人的孩子。自从结婚后,当地的白人女性就不再搭理劳森了。还是单身的时候他常去吃饭的几户人家,如今再遇到,对方似乎有些尴尬,然后为了掩饰,他们都表现得过分热情。

“劳森太太挺好的吧?”他们会说。“你这家伙真是运气好,那姑娘长得可真是好看。”

可要是他们是和自己的夫人在一起,正好遇见了劳森和埃塞尔,那些白人女士会朝埃塞尔点点头,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态度,他们便会有些窘迫。劳森曾经是一笑置之的。

“他们都无趣得跟阴沟里的死水一样,一帮人没一个有意思的,”他说,“我才不稀罕他们邀请我去那些恶心的派对呢。”

不过现在他还是有些介意的。

黝黑的婴儿做了个鬼脸。这是他的儿子。他想到了阿皮亚那些混血的孩子。他们皮肤发黄,又没有血色,好像生了病,而且早熟得让人非常厌恶。不是所有的学校都接收身体里有土著血液的孩子,劳森曾经见过他们坐船去新西兰上学,凑在一起,互相之间都说土话,既胆小怕事又肆无忌惮,总有些什么特质跟白人不太一样。等他们大了,只能接受微薄的工资,因为他们不是白人。女孩还有可能嫁给白人,但男孩什么机会都没有,他们只能娶一个跟他们一样的混血儿,或者娶一个土著。劳森下了个决心,他坚信必须要让他的儿子摆脱这种耻辱的人生。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都要回到欧洲。当他回到家,看到埃塞尔躺在床里,一副脆弱而动人的样子,身边却围满了当地的妇人时,他更少了几分犹豫。如果能把埃塞尔从当地人中抽离出去,她会更完全地属于自己。他爱她如此之深,渴望她的身体和灵魂都能与自己合一;而在这里,埃塞尔的根深深扎在土地里,对他似乎总还有保留。

他自己也不知为何要偷偷摸摸起来,悄悄地就去上班了;在银行他给一个表亲写了封信。对方是阿伯丁一家航运公司的合伙人。信里说,他的健康状况(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和许多人一样来到南太平洋之上)已经大为好转,没有什么理由不回欧洲了。他让亲戚不管托些什么关系,总之帮他找个工作,酬劳再少也无所谓,最好是在迪赛德,那里的气候最适合生过肺病的人。书信从萨摩亚到阿伯丁总需要五六个星期,而且劳森和对方都来回写了好几封,他有足够的时间给埃塞尔做准备。他的妻子听到消息开心得像个小孩。她跟朋友炫耀说她要去英格兰了,劳森听着觉得颇是有趣;这对她来说,无疑人生向上跨了一步。她在那边会成为一个英伦女子的,而且因为即将远行,她所受到的关注也让她很兴奋。终于来了电报,说在金卡丁郡的银行里有个职位可以给他,埃塞尔高兴得手舞足蹈。

旅程再远也有到达的时候,他们在苏格兰一个到处是花岗岩房子的小镇安定下来,劳森意识到能生活在自己的同胞之间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他回想过去三年在阿皮亚的流放生涯,现在终于回到正常的日子,舒了口气。他又可以打高尔夫了;他又可以钓鱼了—这才是真正的钓鱼,而不是在鱼群熙攘的太平洋里,随手扔出渔线,怠惰的胖鱼就一条接一条地被拖上来,简直毫无乐趣;他又可以每天读到一份登了当天新闻的报纸了,还有,他能碰到和自己类似的人,能和他们聊天;另外,肉不用再吃冰冻的,牛奶不用再喝罐装的,也是大好事。跟在海岛上相比,他们与旁人的往来要少得多,劳森很高兴埃塞尔现在完全归他所有。结婚两年了,劳森比过去更全心全意地爱她,几乎不愿让妻子离开他的视线,他也迫切盼望能和妻子更亲密一些。但和他预计的不同,埃塞尔初来时的兴奋渐渐消退,对新生活似乎没有多少热情。她没有去熟悉周遭的环境,略微有些无精打采。爽朗的秋光渐渐暗下来,冬天到了,她开始抱怨太冷了。她会上午过半才起床,然后大部分时间都赖在沙发里,偶尔也读读小说,但更多时候只是发呆。她好像特别苦闷。

“亲爱的,没关系,”他说,“你很快就会适应的。等到夏天的时候,你会发现这里不比阿皮亚凉快。”

他自觉精神和身体状况有很多年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

埃塞尔疏于家务,这在萨摩亚并无所谓,但在这里就颇为显眼了。有客人来的时候,劳森不希望对方见到家里不整洁的样子,就会自己动手收拾,一边笑着一边数落妻子几句。而埃塞尔也就在旁边慵懒地看着他。埃塞尔平时会花很多时间跟儿子玩耍,用家乡的小孩话跟他聊天。为了给她解闷,劳森还不嫌麻烦地跟邻居交朋友,然后带埃塞尔去他们的小聚会。女士们会唱起那些适宜在客厅表演的曲目,男士们则在旁边静静地听着,满面的殷勤。埃塞尔好像是害羞,总坐得很远。有时劳森会突然忧虑起来,问她是不是不开心。

“不,我挺开心的。”她回答。

但她的眼睛上似乎蒙了一层心思,他猜不透。妻子似乎越来越孤僻,和第一天在水池中碰见她相比,劳森对她的了解似乎并没有增添多少。他一直感觉妻子尚未完全跟他坦白,因为他很爱妻子,所以愈发受这念头折磨。

“你没有后悔离开阿皮亚吧?”他有次问道。

“啊,没有啊—这里挺好的。”

劳森只觉得受某种朦胧忧虑的驱使,奚落了几句她的家乡和岛民。埃塞尔笑笑,没有接话。能收到那边寄来的一捆信件是颇稀罕的事情,每次她都会绷着没有血色的脸孔,一两天坐立不安。

“我不论如何不会再回去了,”他有一回这样说道,“那不是白人能待的地方。”

但他逐渐意识到,他不在家的时候,埃塞尔会哭。在阿皮亚,埃塞尔很健谈,对寻常生活的细枝末节都有说不完的话,没人比她更会嚼舌头;但现在她一点点变得安静了,虽然劳森更卖力地逗她开心,但是埃塞尔总还是提不起精神。似乎对过去的回忆正让她一步步离开劳森,后者开始疯狂地嫉妒海岛和那片大海,他嫉妒布雷瓦尔德,每每想起那些皮肤黝黑的人他心里满是憎恶,而每次提起萨摩亚他都言辞尖刻,语带讥讽。春末的一个夜晚,白桦树的叶子都纷纷展开了,他打完一轮高尔夫回家,发现妻子没有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里,而是站在窗前。她显然在等劳森回来。丈夫一进门她就转了过来,劳森很诧异她说的是

家乡话。

“我受不了了。这儿我住不下去。我讨厌这里。我讨厌这里。”

“看在老天的分上,用文明人的语言说话。”他有些生气。埃塞尔走到他旁边,伸出双臂颇不自然地拥住劳森,这个动作总觉得有些野蛮人的味道。“我们走吧。我们回萨摩亚。要是你逼我留在这儿我会死的。我想回家。”

她一下情绪失控,满脸是泪。他的怒气消散了,让她坐到自己腿上。他解释道,他们的衣食住行都靠这份工作,不可能就这样扔掉。他在阿皮亚的职位早有人顶替了,回去完全无事可做。他试图诉诸理性,列举生活上的不便和会遭受的冷眼,还有他们的儿子也一定会很难过。

“苏格兰的教育啊什么的都很棒,学校很好,学费也不贵。他以后可以上阿伯丁大学。我会把他塑造成一个真正的苏格兰

人的。”

他们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安德鲁。劳森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医生,他会娶一个白人做妻子。

“我的确流着一半土著人的血液,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耻。”埃塞尔愠怒地说。

“当然了,亲爱的。没有什么好羞耻的。”

他们的脸颊贴在一起,妻子柔软的肌肤让劳森觉得分外无力。

“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他说,“要是能让你看一看我心里对你是怎样的感情,不管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他吻上了她的嘴唇。

夏天来了。高地的峡谷一片葱茏,幽香浮动,山上的欧石楠如同在庆贺什么。阳光一天好似一天,而从曝晒的大道转向劳森的住处,还有白桦林的树荫可以享受。埃塞尔没有再提萨摩亚,劳森的紧张情绪也退减了些。他觉得埃塞尔已经接受了这里的生活,他觉得自己的爱是如此澎湃,妻子心里应该没有什么空间去渴望其他东西了。有一天当地的医生在街上喊住他。

“我说啊,劳森,你夫人应该注意一些,她在我们高地的水里游泳,这里可不像在太平洋上,你知道的。”

劳森吃了一惊,慌张地说了实话。

“我不知道她去游泳了。”

医生笑了笑。

“好多人都看见她了,就有些闲话。你知道的,那地方不适合游泳,就是桥那边的那个池子,而且那里也不允许游泳,当然了,这也没多大坏处,我只是不知道她怎么受得了那里的水。”

劳森知道医生说的那个水池,突然意识到它跟埃塞尔在乌波卢每天去游泳的那个地方很像。高地的清溪在乱石间蜿蜒流下,水花飞溅,然后形成深邃的水池,水面如镜,旁边还有一小片沙滩。遮蔽它的大树不再是棕榈树,而成了山毛榉,但一样枝叶繁茂;阳光断断续续地钻过叶丛,变成耀眼的水光。在劳森的想象中,他可以看到埃塞尔每天在池边宽衣,滑入清凉的水中;这里的水比萨摩亚她爱的那个池子凉多了,但她可以暂时寻回曾经的感觉。他似乎又看到了陌生的、狂野的水的精灵,在他的幻想中,水流一直在召唤她。那天下午他跟着去了。树林中他走得小心,小径上的落叶消减了他的脚步声。很快他找到一个地方,可以看见水池。埃塞尔坐在池边,看着水面。她坐得几乎一动不动,就好像她快要抵挡不住水对她的吸引力。劳森在想此时埃塞尔的心头有怎样难以捉摸的想法。最后她站了起来,有两三分钟劳森看不见她,等她出现的时候,已经套上了宽大的罩衣。她赤脚轻轻踏过池边的青苔,轻轻地她降入水中,没有一点水花。她静静地游着泳,姿态中总有种道不出的感觉,好像她并非是肉身凡胎。劳森不明白为什么看她游泳能对自己造成这样奇异的作用。他一直等到埃塞尔爬上了岸。她在池边站了一会儿,衣服上浸湿的褶皱依然贴着皮肤,看得出身体的轮廓。她的手拂过自己的胸部,愉快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她就不见了。劳森转开,一个人走回了村子。他胸口有一阵苦涩的痛,因为他明白了,妻子对他来说依然是陌生人,他对妻子热切的爱注定永远得不到满足。

看到的这些他一个字都没提,完全将这件事抛诸脑后,但他现在看着埃塞尔都觉得好奇,试图揣摩她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变本加厉地体贴自己的妻子,试图用自己的浓烈的爱让埃塞尔忘记灵魂深处的渴望。

有一天,他回到家里发现埃塞尔不在家,大惊失色。

“太太呢?”他问用人。

“她带着宝宝去阿伯丁了,先生,”用人回答,对劳森的问题有点意外,“她说会坐末班火车回来。”

“哦,知道了。”

他有些生气,因为埃塞尔这次出游之前完全没有知会他,但他并未感到不安,因为最近埃塞尔时不时地就会跑去阿伯丁,他还挺愿意妻子能逛逛商店,甚至去看部电影。他去接最后一班火车。当埃塞尔并没有出现时,劳森突然就害怕起来。他回到卧室,立马看到那些梳妆用的东西都不见了。他打开衣橱和抽屉,都已空了一半。她逃走了。

他突然一阵怒意升腾起来。时间已经太晚,打电话去阿伯丁打听一下是来不及了,更何况能打听到的事情他已心知肚明。埃塞尔狡猾到有些邪恶了,特意挑了银行要做周期报表的时候,他根本没办法去追踪她。劳森被自己的工作困住了。他拿起一份报纸,看到第二天早晨有船开往澳大利亚。她大概都快到伦敦了。他胸口一阵抽搐,涌上来的几声啜泣已经压不下去。

“我为她付出了一切,”他喊道,“但她居然忍心这样对我。太残忍了,简直没有人性!”

痛苦了两天之后,他收到了埃塞尔的一封信。笔迹还是像小姑娘一般。书写她一直没有完全掌握。

亲爱的伯迪—

我受不了了。我回家了。

再见。

埃塞尔

这封信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后悔,她甚至没有要他也一起回萨摩亚,劳森感觉像是身体被抽空了。他问到那艘船最早会在哪里停靠,虽然明知没有用,还是发了一封电报,求埃塞尔回头。然后他焦灼而可怜地等待着。他希望埃塞尔能回上一两个带着爱意的字也好,但什么回音也没有。他的情绪经历了一个个动荡的阶段。一会儿他觉得她走掉真是求之不得,一会儿他又想靠不支付赡养费逼迫她们回来。他很寂寞,也很凄凉;他不想抛弃自己的儿子,也不想离开她。不管他如何骗自己,现在除了追随埃塞尔他已经别无选择了。没有埃塞尔,他活不下去。他人生的种种计划就像纸牌搭起的房子,他等不及似的要把它们推倒。未来的机遇又算得了什么,只要能找回埃塞尔,世上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无足轻重。终于等到了第一班车去阿伯丁,他立马找到银行的经理,说他要辞职,片刻都不能多待。经理一通抗议,这么紧急银行无法安排。再跟劳森讲道理已经没有用了。他打定主意,在下一班轮船出发之前要获得自由身;也就是在变卖所有财产、上船之后,他的心情才平复下来。在那之前,遇见他的人都觉得他的神智很难说是清醒的。他在英国的最后一个举动,是往阿皮亚发了一封电报,告诉埃塞尔他马上就会去和她相聚的。

他在悉尼又发了一封电报。终于,在一个清晨,他的船驶过阿皮亚旁边的沙洲,劳森又见到散布在海湾沿岸的那些屋舍,分外释然。医生到了船上,那个官员也上来了,他们都是旧相识,见到他们熟悉的面孔,劳森心里也都是暖意。他们一起喝了几杯,既是为了过去的交情,也因为劳森心里太过紧张。他不知道埃塞尔见了他是否会高兴。登上汽艇朝码头驶去,他焦躁地检查着等在那里的一小群人。里面没有埃塞尔,他的心头一凉,不过这时他看到了布雷瓦尔德,还穿着他那套蓝衣服,劳森顿时对他升起了不少好感。

“埃塞尔呢?”他跳上岸时问道。

“她在家里。埃塞尔现在跟我们一起住。”

劳森失望极了,但依然表现出欢快的样子。

“那行,我还住得下吗?恐怕我们自己的地方要两三周才能住得进去吧。”

“没问题,肯定能给你腾出块地方来。”

出了海关之后,劳森的几个老朋友在酒店给他接风。他们喝了好多酒才得以脱身,到家的时候,两人都兴致很高。他伸出双臂紧紧抱住埃塞尔,再次见到她,那些怨怼的心思全都消散了。他岳母见了他挺开心的,还有她的母亲—那个都是皱纹的老太太,也似乎很满意。然后乡亲和混血的当地人都纷纷进来坐下,朝劳森满面堆笑。布雷瓦尔德手里拿了一瓶威士忌,进来的人都能喝上一口。劳森皮肤黝黑的小子就坐在他腿上,他身上已经几乎是赤条条的了,从英国穿来的衣服已经被大家脱下,而埃塞尔在旁边穿了当地的宽大罩衫。他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归来的浪子。下午他又去了酒店,等他回来的时候就岂止是兴高采烈—他已完全醉了。埃塞尔和她母亲知道白人时不时总要喝醉的,一点都不意外,就很纵容地笑笑,照顾他睡下了。

一两天之后,他开始找工作。他知道期待不能太高,像回国之前他随手扔掉的那份活他是不可能再找到了。但是凭他的专业,随便找个贸易公司都能派上些用场。也可能到最后他会发现这样一来他也未必吃亏。

“说到底,在银行上班是挣不了大钱的,”他跟自己说,“现在是贸易的时代。”

他想的是用不了多久,某个公司会如此仰赖他的作用而邀请他成为合伙人,那么顺理成章的,几年之内,他就能赚个盆满钵满了。

“等我安置好了,我们马上找个棚屋,”他跟埃塞尔说,“这样住下去可不行。”

布雷瓦尔德的小屋太逼仄了,大家几乎要叠起来才住得下,根本没有能独处的时候,可以说毫无宁静和隐私可言。

“也不急啊,我们总要找一个我们真正喜欢的地方,先在这儿住住也挺好的。

劳森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才打点停当,进了一个叫贝恩的人开的公司。不过他跟埃塞尔重提要搬家的时候,他妻子说想继续住在父母家里,直到孩子出生。埃塞尔这时候又在待产了。劳森试着跟妻子辩驳。

“如果你住得不开心,”她说,“去酒店住就好了。”

他立时脸色煞白。

“埃塞尔,你怎么会提出这样的想法!”

埃塞尔耸了耸肩。

“反正我们可以住在这儿,再找个自己的房子有什么意义呢?”

他妥协了。

劳森每日下班回家,会发现屋子里挤满了当地人,他们胡乱躺着,抽烟、睡觉、喝“卡瓦”,喋喋不休。家里脏乱不堪。他的孩子就在地上跌来滚去,和当地小孩一起玩耍,一天到头听的都是土话。他养成了习惯,每晚回家路上都要去酒店坐一会,喝几杯鸡尾酒,没有酒精的防御他已经无法面对那一屋子友好的当地人。他对埃塞尔炽热的爱从来没有消减过,反而与日俱增,但他也一天天觉得妻子正离自己远去。宝宝出生之后,劳森又提出找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住处,但埃塞尔拒绝了。在苏格兰的那段生活,似乎让埃塞尔回到自己人中间之后变本加厉地用他们支撑着自己,她的言行举止也开始毫无顾忌地与身边人无异了。劳森酒越喝越多,每周六他都会去英国人俱乐部喝得人事不知。

他有个怪癖就是喝醉了喜欢吵架,有一次他和自己的雇主吵得太凶,贝恩解雇了他,于是劳森就丢掉了工作。有两三个礼拜,劳森无所事事,他当然不愿坐在家里,就到酒店和英国人俱乐部去消磨时间,酒杯不离手。那个德裔美国人叫米勒的,实在也是看他可怜,喊他进了自己的办事处。虽然劳森在金融方面的能力颇能一用,但米勒终究是个生意人,在目前的种种状况下,他开出的酬劳当然比劳森过去所得要低得多,而劳森也只得接受。埃塞尔和布雷瓦尔德数落了他几句,因为佩特森给他开了更高的价钱,而佩特森是个混血儿,劳森绝无法容忍听一个混血儿发号施令。一天埃塞尔又唠叨起来,劳森气得破口而出:

“要我替一个黑鬼干活,我宁可去死。”

“可能到时候你不干也得干了。”她说。

又过了半年,劳森发现自己只得接受这最后的羞辱。他的酒瘾越来越大,经常喝得昏昏沉沉的,工作也自然尽是错漏。米勒警告过他几回,但劳森不是那种能虚心接受批评的人。有一回吵到一半,劳森戴上帽子,一走了之。但现在他恶名在外,没有人再给他职位了;他又游手好闲了一段日子。突然他震颤性谵妄发作,恢复过来之后,既觉丢脸,身体又虚弱,他受不了长久的压力,又去找佩特森,希望能找点活干。佩特森倒是也希望店里面有个白人,而且劳森处理数字在行,肯定能帮上忙。

从那时开始,他的境况一落千丈。白人对他态度冷漠,要不是觉得他太可悲可怜,而且对他喝醉了会突然动怒发狠心存忌惮,他们早就与他断绝往来了。劳森变得极其脆弱,总觉得别人是在羞辱他。

他的身边只有当地人和混血儿了,白人的尊贵已经一点不剩。劳森的鄙夷他们感觉得出来,这种高人一等的姿态他们自然也很厌恶。劳森现在和他们已经没什么两样了,他们不明白他为何还要装腔作势的。曾经只会讨好逢迎他的布雷瓦尔德,现在也很看他不起。埃塞尔这下是吃了大亏了。劳森和岳父吵架的场面往往不堪,有几回甚至动起手来。每次他们有什么争执,埃塞尔总是帮自家人。大家都觉得劳森还是喝醉了好,只要喝醉,他就往床上或地上一躺,人事不省。

慢慢他开始意识到有什么事情正瞒着他。

他每天回到小屋,等着他的是一顿混杂着当地风味的晚餐,难以下咽,而埃塞尔经常是不在的。一旦问起,布雷瓦尔德会说女儿去找她的这个那个朋友了。有一次劳森去了布雷瓦尔德说的那个人家,但埃塞尔并不在那里。埃塞尔回家之后劳森问她去了哪儿,她说父亲弄错了,她其实去的是谁谁谁的家。但劳森知道她在说谎。她穿的是自己最好的衣服,眼神里都是光彩,整个人都妩媚极了。

“姑娘,别跟我耍什么鬼把戏,”他说,“我能把你身上的骨头一根根打断。”

“你这混蛋除了喝酒还会什么。”她鄙夷地说道。

他凭直觉猜测布雷瓦尔德太太和老妇人正狠狠地盯着他,而布雷瓦尔德倒突然反常地对他很是容忍,劳森觉得肯定是老头留了一手对付他,正暗自得意。因为心里有了怀疑,他更觉得那些白人都在偷偷打量他。每次他到了酒店的休息室,里面的人突然不做声了,毫无疑问这些家伙本来一定在说他的闲话。有什么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只有他还蒙在鼓里。他醋意大起,怒不可遏,坚信埃塞尔和某个白人男子有染,于是他碰见一个就从头到脚审视对方,但一直毫无线索。他觉得很无助,因为他没有一个确定的怀疑对象。他像个疯子般四处游走,只想找个人能发泄自己的愤恨。也完全是凑巧,最终承受他恶意的人其实最无辜。一天下午,他独自坐在酒店里,心神不宁,查普林进来坐到他旁边。或许查普林是这个岛上唯一还对他心存同情之人。他们点了酒,聊了一会儿马上要举行的跑马比赛。这时查普林说道:“估计我们又得省些钱来给她们买新裙子了。”劳森轻蔑地笑了笑。查普林家是女人管钱,所以查普林夫人为了跑马赛要买条新裙子肯定不用问丈夫要钱。

“你夫人最近怎么样?”查普林问,一心想跟劳森好好聊会儿天。

“妈的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劳森紧锁着眉头问道。

“我只是礼貌地问个问题而已。”

“你这些礼貌的问题最好给我咽回肚子里去。”

查普林也不是个好说话的人。长年在热带居住,威士忌再加上家事闹心,要说到控制自己的脾气,查普林比劳森也好不了多少。

“小伙子,你要弄弄清楚,在我的酒店里,你最好有点绅士的样子,否则眨眼的工夫我们就能把你撵街上去。”

劳森低着头,面孔涨得通红,脸色也越发难看。

“这句话我就说一回,你也可以转告其他人,”他说,因为愤怒而大口喘气,“要是你们哪个家伙在我老婆身上动歪主意,就给我小心了。”

“你到底觉得谁在动你老婆的主意?”

“我不像你们想的那么蠢。要是面前有道石墙,我比你们看得都清楚。我只是直截了当先警告你们罢了。你给我听好了,不要想跟我玩什么把戏。”

“那就这样吧,你可以走了,等酒醒了再来。”

“我要走的时候自己会走的,要我提前走,一分钟都没门。”劳森说。

这句大话效果适得其反,查普林管理酒店多年,对于那些他情愿让他们腾出地方的客人,查普林掌握了一门绝技。劳森那句话还没说完,他的领口和手臂已经被揪住,并不温柔地被推搡到了大街上。外头阳光刺眼,他跌跌撞撞地走下台阶。

也因为在酒店发生的事,他第一次跟埃塞尔动了手。之前受到的羞辱还在隐隐刺痛,他那天不想再进去,下午便早早地回家了。他发现埃塞尔正在穿戴打扮,准备出门。一般情况下,埃塞尔穿的都是一件宽大的罩袍,赤着脚,黑发上还会插一朵花,但现在她是白丝袜,踩着高跟鞋,正穿着她最新的那身粉色

细布裙。

“你打扮得很光鲜啊,”他说,“这是要去哪儿?”

“我今天去克罗斯利家。”

“我也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问。

“我不想你在外面整天一个人晃荡。”

“别人没有邀请你。”

“这不关我的屁事。不跟我一起的话你别想出门。”

“那你最好躺一会儿,我还没好。”

她以为劳森喝醉了,在床上一躺舒服马上就会睡着的,但劳森找了张椅子坐下,开始抽烟。埃塞尔看着他越看越气;她收拾停当劳森也站了起来。那天屋子里也很奇怪,其他人居然一个都不在。布雷瓦尔德在种植园干活,而他夫人去了阿皮亚。埃塞尔转过来面对他。

“我不会带你去的。你喝醉了。”

“这不是实话。我不去你也别想去。”

埃塞尔耸耸肩,试图绕过劳森,但劳森抓住了她的手臂。

“放开我,你这混蛋。”她突然用萨摩亚语骂道。

“你为什么不肯让我去?我是不是早就警告过你,我不会容忍这些偷鸡摸狗的把戏?”

她挥出一拳,正中他面门。劳森完全失控了。所有的爱,所有的恨,都翻涌出来,让劳森发了疯。

“今天就得教训教训你,”他吼道,“我要教训教训你。”

他一把抓起正在手旁的马鞭,开始抽打埃塞尔。埃塞尔尖叫起来,劳森更生气了,一遍遍地用鞭子抽她。埃塞尔的尖嚎响彻小屋,劳森一边抽打还一边骂起来。然后他把埃塞尔扔在床上,她躺在那里又痛又怕,只是不停地哭。劳森扔下鞭子,跑了出去。埃塞尔听见他走了,便不再哭了;她朝周围小心地看了看,从床上爬了起来。她的确很疼,但没有受多大的伤,又检查了一下裙子有没有破。当地女子被打并不稀罕,劳森刚刚的行径埃塞尔也不觉得是什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她照着镜子整理头发,眼神又亮了起来。她的目光里有种特别的情绪。或许那是埃塞尔最接近爱上劳森的时刻。

但劳森自己却像着了魔一般,踉踉跄跄地在种植园里没有方向地乱跑,突然他精疲力竭,像个孩子一样跌坐在一棵大树下。他既痛苦,又羞愧,想到埃塞尔,那股柔情似乎让他的骨骼也变得酥软了。他又想到过去,想到了他曾经的期冀,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刚刚的所作所为。他从未像此刻一样需要埃塞尔。他想要拥抱她。他必须马上回去。他站起来,因为虚弱,他走起路来是摇晃的。回到家的时候,埃塞尔坐在他们窄小卧室的镜子前。

“埃塞尔啊,原谅我。我不知道我刚刚是怎么了,我真是太羞愧了。”

他突然在埃塞尔面前跪下,怯懦地抚摸着她的裙子。

“我不敢回想我刚刚做了什么,太可怕了。我觉得我一定是疯了。这世界上我最爱的人就是你,为了让你不受伤害,我可以做任何事,但我自己却成了伤害你的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但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你已经原谅我了吧。”

他耳中依然能听到埃塞尔的尖叫声,让他无法承受。埃塞尔看着他,没有说话。他试图握住她的手,眼里的泪水淌个不停。他因为愧疚把脸埋在她的双腿上,虚弱的身体因为哭泣而颤抖。埃塞尔的表情是彻头彻尾的鄙夷。她和当地很多女子一样,看不起那些会在异性面前轻贱自己的男人。多么脆弱啊!刚刚还有片刻之间她以为劳森身上有她不曾了解的一面。她看着劳森像小狗一样蜷缩在她的腿边,轻蔑地踹了他一脚。

“滚出去,”她说,“我讨厌你。”

劳森想抱她,被埃塞尔推开。她站起来,开始脱下裙子。她踢掉脚上的鞋,褪下丝袜,然后套上了宽大的罩衫。

“你要去哪儿?”

“关你什么事?我去水塘。”

“也带我去吧。”他说。

他就像个孩子在央求大人。

“连去游泳你都要缠着我吗?”

他举双手捂住脸,哭得伤心。而埃塞尔则绕过他走了出去,目光又冷又硬。

自打那件事起,埃塞尔对丈夫只剩蔑视。虽然在狭小的屋子里,住着劳森、埃塞尔、两个孩子,以及布雷瓦尔德、他的夫人和岳母,还挤进来一些不知什么关系的亲眷和混吃喝的人,大家总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但劳森成了无足轻重的人,几乎隐了形。他早上吃完早饭便出门,回来也只为了能吃上那顿晚餐。他不再抗争,有时候穷得不能去英国人俱乐部喝酒,他还会晚上留在家里和布雷瓦尔德他们打牌。只要不喝酒,他就是一副怯懦、无精打采的样子。埃塞尔把他当成一条狗。虽然劳森发起狂来她也退却,而且他那股怨恨要接着喷涌个几回,同样吓人,但每次发作过后,劳森就蜷缩着哭哭啼啼的,埃塞尔恶心到几乎要朝他脸上啐唾沫。有时候他还会动手,但埃塞尔已经有了准备,会踢他、挠他、咬他。那些惨烈的殴斗中,劳森并非每次都占上风。在阿皮亚,很快每个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恶化,没有什么人同情劳森,酒店里聊起天来,大家惊讶的还是布雷瓦尔德这老头怎么还没把劳森踢出家门。

“布雷瓦尔德这家伙可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当中有人说道,“要是哪天他朝劳森开上一枪我也不会吃惊的。”

埃塞尔晚上依然要去那个静谧的池塘游泳。那一池的水对她的吸引力好像超越人类的感受,你会想象一个获得了灵魂的美人鱼也会这样牵挂涌动的清凉海水。有时候劳森也跟着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去,因为很明显埃塞尔见到他很是厌烦,可能他是想重新体验在那里初次见到埃塞尔时那种满心荡漾的快乐,也可能像很多痴情种一样,因为一腔深情托付给了不爱自己的人,总觉得可以凭借执着让对方不得不转变心意。有一天他慢慢走向水塘时,有一种许久未曾感受到的情绪。他突然觉得有种安心,和这个世界再没有什么冲突。夜色从天边掩来,似有若无的清风悄然扰动着椰树叶子,黄昏之意如同薄云般在树叶间流连不去。椰树上方悬着一弯新月。他走到岸边,看见埃塞尔头发散开,仰面在水上滑行。她的手里还握着一株大木槿花。他静静地欣赏了一会儿;她看上去就像奥菲利娅。

“嗨,埃塞尔。”他充满喜悦地高声喊道。

她突然松手,丢开了那朵红花。花随水流缓缓地漂走了。她又划动了一两下,发现水并不是很深,就站了起来。

“走开,”她说,“走开。”

他笑了起来。

“别那么小气。那么大的地方,一起游绰绰有余。”

“你为什么非要缠着我呢?我想一个人待着。”

“别瞎闹了,我也只是想游个泳啊。”他说道,语气和善。

“你去桥那边,我不想看到你。”

“那我真是太遗憾了。”他说,脸上依然在微笑。

他一点也没有生气,也几乎没有注意到埃塞尔已经非常激动了。他脱下自己的外套。

“走开,”她尖声叫道,“我不想在这里看到你。你就不能放过我一回吗?走开。”

“亲爱的,别像个孩子一样。”

她弯下身子捡了一块石头,飞快地朝劳森掷去。劳森根本没有时间反应,被重重地砸在太阳穴上。他喊了一声,用手捂住伤口,拿下来时手上血淋淋的。埃塞尔只站在那里,愤怒地大口喘气。劳森脸色惨白,也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捡起大衣走了。埃塞尔没有用力,只听任自己往后倒在水中,随水流朝浅滩漂去。

劳森头上的伤口很深,好几天都缠着绷带。他想俱乐部的人总会问起,就编了一个不太牵强的故事,但根本就没机会使用。他头上的伤完全没有人提起。他看到大家会偷偷地瞄他,但谁都没有开口。这种沉默只能证明一件事,那就是大家都知道他是怎么受的伤。他不再怀疑,埃塞尔一定有一个情人,而且大家也都知道那个人是谁。但他找不到丝毫的线索。他从来没见到埃塞尔跟谁走得很近,也没有谁特别愿意接近她,或者跟劳森接触的时候有什么古怪。他怒不可遏,但又没有发泄的对象,只能愈发嗜酒。我登岛前不久,他的震颤性谵妄又发作了一次。

我见到埃塞尔是在卡斯特家。卡斯特娶了个当地人太太,一家人住在离阿皮亚两三英里的地方。我和卡斯特那天在打网球,累了之后他提议进屋喝口茶。在不算干净的客厅里,埃塞尔正和卡斯特太太聊天。

“你好,埃塞尔,”他说,“我都不知道你来了。”

我忍不住带着好奇看她,试图找出到底是什么能让劳森爱得死去活来。但这种事情谁又能说得清呢?当然她很美,让人想到萨摩亚灌木丛中常见的木槿花,优雅、慵懒,藏着激情;但考虑到她的事情我已经知晓一二,最让我惊讶的还是她的清新和单纯。她话不多,还有些害羞,整个人没有一点粗俗和聒噪之处;混血儿一般都很有活力,但她并不是那样,虽说他们夫妻间的争执已经众所周知,但你依然很难相信她可以在其中扮演那个悍妇的角色。她穿了一件漂亮的粉色连衣裙、一双高跟鞋,看上去和欧洲的女士没有多少两样,你不会想到她会如此地青睐海岛上晦暗的土著生活。我一点也没有觉得她有多聪明,一个男人和她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她身上曾经吸引他的那份热情很可能会坠入无趣。我只是不经意间想到,她特别的魅力可能就在她的不可捉摸之中,就像一个念头闪现在头脑边缘,来不及将它形诸言语就又消散了;但这也可能是我的胡思乱想,要是我对她一无所知的话,我眼里见到的大概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混血儿,和其他土著没有什么两样。

她和我聊起那些萨摩亚人会跟外来宾客聊起的事情,比如问我旅途的状况,问我是否在帕帕西亚滑过水石,问我是否住在当地人的村子里。她还跟我聊起苏格兰,或许我还察觉到她多多少少在夸大他们当时住处的奢侈程度。她还天真地问我是否认识某某夫人,某某太太,她们是她当时在“北方”认识的。

然后,那个肥胖的德裔美国人米勒进来了。他客气地跟所有人握手,坐下之后用他欢快的大嗓门要了一杯威士忌苏打水。他身体肥硕,汗下不止,就拿下眼镜擦了一擦。本来在镜片之后他的小眼睛显得很和善,但现在看来又颇有几分精明和狡猾。他很会讲故事,人又活泼,有他在气氛突然没有那样沉闷了,埃塞尔和我那位朋友的太太被他的俏皮话逗得开怀大笑。米勒在岛上出了名地讨女人喜欢,现在你看得出来,为什么这个肥胖、粗俗的男人倒或许真的能吸引异性。他的幽默更多是在于懂得对象的心思,而且说起话既生动又让人舒服,而且西方人的口音也让他说什么都别有风味。最后他朝我转过来:

“如果还要赶回去吃饭的话我们就该走了。如果不介意,我的代步工具可以载你一程。”

我表示感谢,站起身来。他和其他人握了握手,走了出去,步子又大又有力;然后就上了车。

“挺可爱的,劳森的妻子,”车开起来之后我说道,“他那样对她真是不对。居然会打她。每次听到男人打女人我都气不打一处来。”

车子又开了一会儿,他才接话:

“当时娶她就说明他是个蠢蛋。我当时就这么说。要是不结婚,主动权不就在他手里?他算不上什么白人了,真的,他就是个当地人。”

年末将至,我也快要离开萨摩亚了。去悉尼的船是在一月四日。酒店的休息室里有中规中矩的圣诞节庆祝活动,不过大家都把它当成是新年的预热,那些经常聚在休息室的男人决定除夕夜要好好玩乐一番。热闹的晚饭之后,大家一起晃到了英国人俱乐部。那其实就是一个简陋的木板房,他们去那里打桌球,一边打着一边说说笑笑,还下注加了不少彩头,除了米勒,大家都打得很糟。米勒酒并没有少喝,但跟这些比他岁数小上不少的同伴相比,只有他眼神依旧敏锐,出手依旧稳健。他一边开着玩笑,一边客气地将年轻人的钱揣入囊中。看了一个钟头之后,我觉得无趣,便走出去,穿过马路到了海滩上。三棵椰树立在那里,好似月亮的侍女在等着情人出海面来相会。我在树脚坐下,看着潟湖,望着聚在空中的星星。

我不知道劳森之前在做什么,不过大概十点过了之后他也来了。我看着他拖着脚步走在满是灰尘的空旷的路上,显得百无聊赖,到了俱乐部之后,他没有直接进桌球房,而是自己去酒吧要了一杯酒。现在他见到一大群白人在一起,总有些踌躇,总要好好来两口威士忌才有信心加入他们。他站在那里,手里端着一杯酒,这时米勒来了。米勒身上穿的是衬衫,手里还握着球杆。他给酒保使了一个眼神。

“小伙,你先出去一下。”他说。

酒保是个当地人,穿着白色的外套,红色的“拉瓦拉瓦”;他一句话也不说就从小屋子里出去了。

“这么说吧,劳森,我有几句话一直想跟你聊聊。”

“说话又不用花钱,这混账岛上像这么免费的好事可不

多了。”

米勒推了推自己的金边眼镜,冰冷坚定的目光锁在劳森

脸上。

“我说啊,年轻人,据我所知,你最近又对劳森太太动上手了。这种事情我不能接受,要是你再这样的话,小心我把你小身板里的恶心骨头一根根全打折。”

这时劳森知道他找了这么久的答案终于出现。原来那个人是米勒。劳森看着这个人,那么胖,秃顶,双下巴的圆脸上连胡茬也没有,还有他的金边眼镜、他的岁数,和他脸上那种和善却又精明的表情,像个离经叛道的牧师,然后他又想到了埃塞尔,那样纤瘦,那样清纯,顿时他心里满是憎恶。劳森这个人不管有多少缺点,但他不是一个怯懦的人。他一言未发,猛然拔拳朝米勒打去。米勒用握着球杆的手一下把劳森的拳头格开,右臂甩出,拳头重重砸在劳森的耳朵上。劳森比美国人矮四英寸,身体本来就瘦弱,再加上生病和让人萎靡的热带气候—更要命的是喝酒,自然不堪一击。他像块木头似的摔出去,晕晕乎乎地倒在吧台脚下。米勒摘下眼镜,用手绢擦了擦。

“我想这也算是让你先尝到滋味了,这是我的警告,你最好放在心上。”

他拿着球杆,回到了桌球房。因为俱乐部里太吵,所以没有人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劳森从地上爬了起来,用手捂住嗡嗡作响的耳朵,悄悄从俱乐部出去了。

我看见夜色中一团白色的人影穿过马路,分辨不出是谁。他朝海滩这边走来,经过我坐着的那棵大树时,低下头看了一眼。这时我认出来是劳森,但他明显已经喝醉,我便没有开口。于是他继续朝前走,犹犹豫豫跨了两三步,又折了回来。他走到我跟前,弯下腰怔怔地盯着我。

“我刚刚就觉得是你。”他说。

他坐下来,拿出烟斗。

“俱乐部太热太吵。”我主动引他聊天。

“那你坐在这儿干吗?”

“我只是找个地方等着教堂午夜的弥撒。”

“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劳森并不太醉,我们只坐着静静地抽烟。潟湖里不时听得到大鱼扑水的声音,再远一些,礁石的空隙里透过来纵帆船的光。

“下个礼拜你就乘船走了是吗?”他问。

“是的。”

“要是能再回去一趟倒是件开心的事,不过我身体肯定受不了了。你知道的,那边太冷了。”

“想来也怪,这个时候在英格兰他们正围着火炉发抖。”我说。

周围一丝风也没有,夜色温柔得好像被施了法力。我身上只有一件薄衬衣、一条帆布裤,黑暗中有种慵懒妙不可言,我极其享受地伸了伸腿脚。

我笑着说:“像这样的除夕,谁能定得下什么积极向上的新年目标呢?”

他没有回答我,不过我随口说的话不知道引发了他什么想法,他开始聊了起来。他的声音很低,没有什么起伏,但口音是有教养的口音。我的耳朵很多天被鼻音和粗鄙的语调摧残,听他说话是种纾解。

“我已经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了。这很明显了是吧?我在一个深渊的底部,出不来了。‘两极之间,暗如深渊。’”我感觉他引用诗句时脸上在微笑。“但奇怪的是我不知道自己哪一步走错了。”

我屏住呼吸,因为没有什么事情比一个男人向你袒露灵魂更能引发敬畏。而一个人再浅薄、再堕落,你也总能在他身上找到一点星火来激起同情。

“如果明明白白都是我自己的错,那我心里还好受些。酒我的确喝了不少,但如果事情没有发展成这样,我也不至于成为一个醉鬼。我其实并不喜欢酒。大概我不该和埃塞尔结婚吧。如果我只是和她保持之前的关系,应该就没事了。但我的确是那样爱她。”

他声音有些颤抖了。

“她人不坏,你知道的,心眼真的不坏。都是造化弄人。我们本可以像神仙那般快乐的。她跑了的时候,或许我就该放手吧,但我做不到—我对她是死心塌地的爱啊。而且还要考虑到孩子。”

“你喜欢那个小孩吗?”我问。

“我曾经是喜欢的。你知道的,有两个了。不过现在他们对我来说,已经没那么重要了。你把他们放到哪儿都会被认为是当地人的。我跟他们说话必须要用萨摩亚语。”

“现在你重新开始也不晚吧?你不能就一走了之吗?”

“我现在身体不行了。我已经完了。”

“你现在还爱着你的妻子吗?”

“现在不爱了。不爱了。”他重复着那三个字,嗓音里有种恐惧。“我现在也谈不上爱不爱了。我已经成了个一无所有的人。”

教堂的钟声响起来了。

“如果你真的想参加午夜的弥撒,我们得往那边走了。”我说。

“那走吧。”

我们站起身,沿着路往前走。通体洁白的大教堂面海而立,颇显壮观;旁边的新教小教堂有点像贵格会的礼拜堂。道路上有两三辆大马车,双轮轻便马车也有不少,都靠墙立着。岛上的民众是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大门开着,我们看到里面已经挤满了人,主祭台光芒四射。其中有几个白人,不少混血儿,但绝大多数还是当地人。因为教堂认定“拉瓦拉瓦”有失体统,所以男人都穿上了裤子。我们在后排靠近大门处找了两张空椅子,就坐下了。没多久,我随着劳森的目光看到了埃塞尔,她和一帮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都穿得很隆重,男人的领口又高又硬,靴子闪亮,而女人都戴着又大又喜庆的帽子。埃塞尔从走道经过时,正和她的朋友点头,有说有笑。然后弥撒就开始了。

弥撒结束后我和劳森站在一边,看人流散去,这时他伸出手来。

“那就晚安了,”他说,“希望你回家的旅途愉快。”

“我离开之前还会见到你啊。”

他暗笑两声。

“问题在于我那时意识未必是清醒的。”

他转身离开了。我记得他的眼睛很大,黑眼珠在乌黑的眉毛底下闪着狂热的光芒。我一时不知该往哪里去。我并不觉得困,决定不管怎样睡觉之前可以去俱乐部待上一个小时。到了那儿,发现桌球房是空的,有五六个人围着休息室的一张桌子在打牌。我进去的时候米勒抬起头来。

“坐下来,加你一个。”他说。

“好啊。”

我买了一些筹码,加入了牌局。梭哈无疑是世上最让人欲罢不能的游戏,于是一个小时变成了两个,又变成三个。酒保是当地人,到了这个时候,依然精神抖擞、兴高采烈,始终在我们身边倒酒,而且还不知从什么地方找出来熏肉和面包。于是我们都没有停手的意思。其实桌上绝大多数人已经喝得不适宜继续打牌了,所以下注、要牌都有些忘乎所以。我玩得很保守,既不指望赢,也不担心输,不过我一直很用心地在观察米勒。他没有比在场任何人少喝一杯酒,但依然冷静、清醒。他的筹码越堆越高,而在筹码旁边有张小纸片,他在上面干干净净地记着他给危难之中的对手各借出了多少钱。他从年轻人那里把筹码赢走的时候,总是朝对方友善地笑笑。他嘴里的玩笑和小故事从来不停,但他也从来没有漏摸一张牌,牌友的每个表情也都被他看在眼里。终于黎明从窗口钻进来,轻轻柔柔地,带着抱歉,好像它本不该出现在这里一般。然后天就亮了。

“好了,”米勒说,“我们这样告别旧年也算是很有派头了。我们最后来一轮大的,然后我就回我的蚊帐去了。你们要晓得我已经五十了,可不比你们年轻人那么能熬夜。”

我们站在门廊上,晨光中风景秀美,万物清新,潟湖如同一面彩色的玻璃。有人提议睡觉之前下一次水,但潟湖的水太黏滞,恐怕会有危险,所以没有人应和。米勒的车开到了门口,他表示愿意把我们送到水塘。我们立马跳入车中,沿空寂的道路朝水塘驶去。到了目的地,发现这里的日光尚在酝酿,池水依然在树影之中,夜色仿佛依然在四下潜伏。我们都兴致极高。不过我还是生来多虑,心想没有毛巾和泳衣待会儿怎么擦干身子。大家身上都穿得不多,三两下便脱掉了衣服。小个子押运员尼尔森动作最快。

“我要一下钻到水底。”他说。

他跳下水去,不一会儿另一个人也跟着跳了下去,不过他入水不深,比尼尔森更早探出水面。这时尼尔森手忙脚乱地划到岸边。

“天呐,拉我上去。”他说。

“怎么了?”

很明显出了什么事,他的脸上都是惊恐的表情。大家伸手把他拉了上来。

“天呐,下面有个人。”

“别说胡话,肯定是你喝醉了。”

“要是下面没有人,那我也该去看看震颤性谵妄了。但我很确定下面真有一个人。我都快吓傻了。”

米勒看了看他,这个人全身都发白了,而且真的在颤抖。

“好吧,卡斯特,”米勒对身材高大的澳大利亚人说,“我们最好下去看看。”

“他是站着的,”尼尔森说,“衣服都穿得好好的。我看见他。他还伸手抓我。”

“别吵了。”米勒说。

他们跳入水中。我们不出一声地等在岸上。他们在水下久得似乎超过了人类可以屏住呼吸的极限。然后卡斯特先上来了,紧接着米勒也上来了,脑袋红得像是马上会昏厥过去。他们一同拖着什么东西。另一个人也跳下去帮他们,三个人一同拖着那样重物到了塘边,然后把他推上了岸。我们看到这是劳森,有块大石头绑在他大衣内侧和脚上。

“他显然是打定主意要把这事办妥当啊。”米勒说,伸手把他近视的眼睛上的水抹去。

5月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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