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在学校附近的酒馆喝点小酒,突然朋友问我坐在不远处角落的是不是当年我们班的P。
我看了半天都不知道他指的是谁,直到看到P放在旁边椅子上面的红毛衣,前年冬天我们在他家的壁炉边上看美剧,我喝了太多蛋奶酒,看着看着就睡着了,醒来身上就盖着这件红毛衣。
其实也就过去一年半而已。
而现在,他的头发颜色、发型统统换过,身材看起来也比当年的豆芽菜壮了一圈,唯一没变的,竟然是红毛衣这种“身外之物”。
P是我到美国来之后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第一天上课的时候,我谁都不认识,英文口语也不好,之前早就在各种迎新活动中认识的同学已经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聊着生活中的各种趣事,我找了一个最角落的位置坐下。我试图加入别人的谈话,但对于橄榄球、星球大战电影这种话题完全插不上嘴,更别提经常听不懂的单词和即使听懂了每一个单词但依然无法理解的句子了。我刻意把自己隐藏在书包和教材后面,生怕谁发现了我把我拉进他们的谈话。
P在教授已经讲了两页PPT之后才风风火火地冲进来,他湿漉漉的卷发朝四面八方翘着。他看了我一眼,一边问能不能坐在我边上,一边已经拉开椅子,噼里啪啦地把书包里的东西摊了满桌。
P本科是电影系的,不知道为什么来读科技创新与创业,但他格格不入的程度就像我一样。我们第一节课讨论Incubator,也就是创新企业的孵化器,但他硬生生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成了孵蛋器。
同学大部分都工作了几年,也都有自己的事业要忙,自然没有人愿意为他普及基础的会计和金融知识,而我因为英文不够好,第一次课堂演讲的时候磕磕巴巴的,越紧张说得越快,从教授到同学都没人知道我在说什么,当然也没人愿意和我一组,所以我和P差不多每门课都一起写作业,一起做小组讨论,一起写企划案,建立起了深厚的革命友情。
初到美国的半年,是他天天问我想去哪里玩,去哪里吃饭,然后开着他那辆老旧的红色小车载着我去洛杉矶的各个角落。
也是他着急着想把我介绍给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母亲每次来看他,都会顺便也给我准备一份亲手做的曲奇饼干,每次他参加乐队演出,我也总是和他的父母一起,坐在看台上大声地喊着他的名字。
P是那种在中产家庭里长大的,从来没受过什么挫折的优等生小孩,偶尔一次论文拿不到A就会让他沮丧地捶墙,我们一起写小组论文之后,他也常常会因为一个无法达成一致的观点而冲我大吼大叫,但很快,他就会像小狗一样跑过来,趴在我背上,在我耳边很不好意思地小声问能不能原谅他。
我在心里早就原谅他了,但是却故意板着脸,看着他跑前跑后,先是给我买来我喜欢的用脱脂奶和加两杯焦糖糖浆的咖啡,又是讨好地替我揉着肩膀,一会儿又不知道从哪里变出几颗薄荷糖。
我照顾他就像照顾我从来没有过的弟弟,但我也同样需要他,需要通过他的存在在人生地不熟的洛杉矶找到一丝温暖的感觉,需要有人会在深夜接我的电话,有人会在我迷路的时候开车穿过半个城市来接我,会在感恩节圣诞节新年统统把我接到他家去一起度过。
P说想要自己拍一部电影的时候,我当然举双手双脚赞成。我们在帕萨迪纳的咖啡馆里,我吃着甜滋滋的苹果派,他则手舞足蹈地讲着他脑海中的想法。讲到卡壳的时候他会过来偷一口我的苹果派吃,然后在咖啡店门口疯狂踱步。
我想,无论如何都要让他保持这种天真的没被社会欺负过的神情。
我花大把大把的时间和他一起把他想要表达的故事写成剧本,一起用一切可能的时间打零工,一起在网上众筹,一起不知廉耻地找朋友和父母要钱,一起去挨个敲教授办公室的门求他们帮忙。
直到有一天,终于筹到了足够的钱,我们喜滋滋地开车去比弗利的商场准备庆祝,但到了希腊风格有着蓝白相间的墙壁的高级餐厅,我们在门口看了一下餐牌,决定还是去星巴克买一份三明治好了。为了享受一下喜悦的心情,我们又咬咬牙,在有名的甜品店,买了一个杯子蛋糕,你一口我一口地分掉了,两个嘴上都沾满了糖霜和奶油。
接下来的日子,是在上课和论文之余,不断地试镜和寻找拍摄场地。我在洛杉矶周边的小镇找到了完全符合我们想象的音乐厅,租用费用比我们的预算更低,我毫不犹豫地付了定金。
但当我跑去P的家里准备给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他却面有难色地看着我。
原来他一直在不断投简历想要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原来拍自己的电影对他来说并没有我以为的那么重要,原来他这几天已经找到了在好莱坞著名剧组里面做助理的工作。
“你看,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拍自己的电影,但是能够跟这么有名的剧组的机会就只有这一次。说白了,我说不定可以红起来,红了之后,拍电影都不用众筹了。”他特别真挚地看着我,“你知道这个机会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我以为我们现在做的事情,”我在我和他之间比划了一下,“你说过,是你的梦想。是你愿意为之努力一辈子的事情。”
“是啊,是我的梦想之一嘛。或者说,我的梦想就是拍电影,只是现在有了更方便途径去实现它。”他憨厚地笑着,试图来握住我的手。
“那我呢?你有了更好的途径去实现,而我就什么都得不到。应该浪费时间和金钱吗?”我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
“你看,我知道你一直很厉害,你也可以很成功的。”他呵呵地笑着,但眼睛却不敢看我。
我当然也像他一样在网上投了很多简历,因为英语口语的进步,再加上成绩不错,所以在班里的人缘也好了起来。我不再每节课都坐到P的身边,但好在,其他的同学也都愿意和我坐在一起,成为课堂作业的搭档。
只是和他们聊天的时候,我学会了刻意保持人际交往的距离感,除了天气和橄榄球比赛之外,也不再愿意投入过多的感情进入他们的生活。
P试探性地挽回了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在学期最后一节课下课之后,他照例像小狗一样跑过来,趴在我的背上。就像之前无数次他因为作业写不完冲我发脾气的时候那样。
但这一次,他摇着我的肩膀,但再也说不出“对不起”三个字。
而我也没有办法大度到立刻说“没关系”。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被以为可以托付真心的朋友背叛,虽然损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以及一些订金,但也没有到要破产的地步。却因为身处异国他乡,所以着实受了一番打击,也在凌晨时分对着洛杉矶的黢黑的夜色结结实实哭了几回。
哭完之后,在心里想,过一阵子,等P多道歉几回,就原谅他好了。虽然没办法一起拍电影,但能够一起深夜去韩国城吃烤肉,夏天在沙滩上分享一碗浇满炼乳和果酱的芒果刨冰也挺好的。我在洛杉矶的朋友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讨厌没有维持很久,我还是怀念去年最冷的那几天,和他一起偎依在壁炉边看肥皂剧。
但P显然沉浸在新工作带来的巨大成就感中,他的脸书账号每天都在更新关于新工作和新朋友的照片,很快就把我们在一起时候拍的照片淹没在了历史中。他在新朋友的照片下面留言说是“最好的朋友”,而他曾经无数次在我的脸书上留下这句话。他的朋友很快也跟我取消关注,而我也建立了新的分组,不再让他看到我最新的动态。
我们最后一次交流,是我给他留言祝他生日快乐,信息显示已读,却并没有收到回复。
所以即使这次面对面遇到了,我也只是把自己往柱子后面缩了缩,而他则很快挪到更远的角落处去坐了。
这么看来,我们也算残留了一些默契。
当然也总是有突然离开的人突然又要回来。
我并没有感激,也不觉得感动,只是觉得很恼怒。
比如有曾经默默喜欢过的人,借着一起工作到深夜的机会,暗戳戳地表白过。也曾经一起相约出去吃饭,席间要了一瓶清酒,各自借着酒意,说了点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说的话。明明自己是彪悍又大大咧咧的人,但也在他面前装柔弱,买了紧身的裙子做了新发型总是会发在网上,然后心心念念地看着他有没有点赞。每天偷偷看他在社交媒体上的动态,帮他介绍工作比自己找工作还上心。
因为单方面的付出而变得疲倦,即使他总是保持着成熟男人若即若离的暧昧姿态,但也慢慢觉察出他并不是可以进入一段关系的良人。
但当我不再关心他的动态,不再他一发短信就立刻梳妆打扮,颤颤巍巍地穿着高跟鞋然后颠颠着穿过整个洛杉矶去见他,甚至大半年都没见到他也不觉得想念的时候,他却锲而不舍地重新给我发起了短信。
我越不理睬他,他越变得比当年更加殷勤。
言语之中除了追忆往昔,还有一种你现在变了你说话太粗暴了你怎么没有当年那么温柔的惋惜。
因为他也是个文化人,所以措辞语气句型都非常巧妙,有几次我差点就心一软,觉得自己当初没有理解他的心意,反而误会了他,好在很快就清醒过来,能够看清他的真实面貌。
也终于有勇气在不清不楚时断时续的往来里,问他到底想要什么。
“既然想要和我见面,又想要得到我的注意力的话,那么索性开始约会吧?”我挺直腰板在他面前问道。
那段时候正在习武,练得膀大腰圆,声音中气十足。
他终于低下头来说:“我不知道。”然后很快找个拙劣的借口走了。
之后也没有再回到我的生活里。
我的朋友艾米怪我说话太直接,要是给他点台阶下,将来无聊的时候还能约着一起吃顿饭看场电影。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对于人际交往的期待,就仅仅限于无聊时候的解闷途径了。
“我要是真的那么寂寞,那我不如养只猫吧。”我对艾米说。
“不行,你得养一只狗,养猫只会让你更寂寞。”艾米笑着,替我抚平了裙子下摆上的褶皱。
我和艾米坐在沙发上,吃着熟透了的桑葚,一边狼狈地吮吸着手指上的深红色汁水,一边想着最近几年来离开的人。
好像自从我和她过了25岁,就很难再交到非常稳定的,不离不弃,比男朋友更可靠的朋友。
成年人之间的交往都成熟,冷静,克制,鲜少有冲突和争执。但同时,大家都在精确计算着,希望用最小的付出得到最大的回报。
当年在兰桂坊后面的那条小路上,喝得醉醺醺,脱掉高跟鞋赤脚奔跑的场面,变成了是在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握手之后交谈五分钟,彼此留下名片,然后继续去找下一个交谈对象。
我自认年轻的时候是非常拧巴又任性的人,完全处理不好人际关系,仗着自己还算聪明,觉得全世界都应该臣服在我的脚下。
当然得罪了很多人,当面被甩脸色的次数很多,背后被议论被说的闲话也不少,有的时候不得不拜托艾米一条条帮我删除社交网络上的恶评。
但那时候交到了很多像我一样同样拧巴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有种奇怪的吸引力,但在第一眼就认定了是彼此的同类。
大家各自的生活也说不上多完美,艾米彼时刚刚离婚,而我另外一个好朋友则不听劝告地爱上了花心的已婚男人,并且相信了他已经分居正在准备离婚手续的谎言。
很多时候,我们因为很小的事情争得不可开交,见面的时候也是抢着说话,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挂对方的电话然后玩消失。
但当真正需要对方的时候,我们总是无论多晚,一个电话就能聚在彼此周围,艾米的家里永远都有香槟和红酒,我们买了巧克力、芝士和草莓去她家,艾米唱歌,我弹琴,我们喝醉了在客厅里跳Salsa,然后横七竖八地在沙发上睡过去。她们替我骂过我的前男友和我的前老板,注册了微博账号替我点赞,参加过我的颁奖典礼,也捧着鸡汤到医院来探望过我。
“好像我们之前还在抱怨为什么有人约会了很久却不求婚,现在却连男女朋友都不想做,恨不得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上一下床满足一下生理需求。”艾米恨恨地说,把最后一颗桑葚递给我。
“好像我们看过彼此最糟糕的样子,但却从没叫过对方什么肉麻的称号。但最近,有一个加了微信从没联系过的人,突然上来就叫我‘亲爱的宝宝’,原来只是要我帮她修改一下简历。”我一口把桑葚咬在嘴里,然后毫不客气地在艾米的牛仔裤上擦了擦手。
过了25岁之后,所有的真心都比不上美金来得实在。
有在健身房遇到过的女生,每天都热心地指导我怎么打拳,我找不到储物柜放衣服的时候又把自己的让给我,但原来也只是为了向我推销她卖的保险。
有在不同创业展览会上遇到过好几次的创业者,我的领域是环境工程,他的领域是人工智能,展会中场吃午饭的时候可以聊好久,原本以为是平等的关系,但后来发现他只是不断想要向我吹嘘他的生活有多么完美他的前途多么无量而已。因为创业这件事本身让人太没有安全感,所以他只能从我身上索取他缺失的那部分。
有遇到谁就问能不能加微信的社交狂人,第一次见面就邀请我去他家的周末派对,他最后加了好几千个朋友,给自己开了无数个聊天群,到处吹嘘无论想要认识谁,他都能给介绍到。
有在不同约会网上认识的形形色色的男生。有的时候已经通过短信聊了两周,见面吃了几顿饭也很愉快,他的梗我都能接到,而我正写的小说他也总是想要看。然后前一天还说着将来可以搬到一起去住,第二天就突然断了联系。
其中有个叫克里斯的,一起去滑过雪,一起去过公路旅行,一起在周日下午懒洋洋地看几集美剧然后烤上一个乳酪蛋糕,一起联机打游戏到深夜在电话里对着彼此吼叫直到终于齐心协力地干掉了大BOSS。我天真地以为就算没办法做男女朋友,起码也是可以保持联系的好朋友。
但是他消失得特别无声无息,好像乌云一样慢慢飘过,只留下一片阴影。
于是我忍不住打电话过去,气急败坏地问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稳定了,所以我想要多付出一些时间给其他女生。”他很诧异地回答我,好像我是怪物,“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生气。”
我和他认识的约会app,每天都推送十个新的人选给你,你可以选择和他们聊天,如果都不满意的话也没关系,因为第二天照样还是会推送十个新的人选。
所以无论是社交障碍的宅男,还是失业在家的政府救济金领取者,到了这个app上面,都有一种皇帝选妃般凌驾在一切之上的感觉。
“我上次见面的时候已经说了下周会一起去圣地亚哥的海洋公园,所以我希望把这周的时间用在认识更多的人上面。”克里斯在电话里面说。
我望着手机里无数我都无法想起脸的名字和号码,微信里因为各种各样的活动而加进来的朋友,和书桌上无数有着CEO,CFO头衔的名片,苦笑着挂了电话。
我当然没有和克里斯一起去圣地亚哥,而他也在两周之后打来电话,像没事人一样问要不要去吃一家新开的居酒屋。
“我一看到这家店开业的消息就想到你了。”
“说实话,还是和你一起吃饭比较愉快。我们第一次见面,先喝了茶,又去吃拉面,最后又去吃刨冰,从下午四点一直聊到晚上十二点甜品店打烊。”
彼时我正呆在艾米的新家里,她租到了出奇便宜的一座小房子,楼下是她唱歌练琴的音乐室,楼上是一间硕大的卧室,除了双人床之外,还有一张沙发床,是专门给我留的。我们一边喝着气泡酒,一边看着彼此的app,看谁得到的十个新人比较帅。
“所有不告而别的人,都不值得你对他们好。”艾米安慰性地拍拍我的头。
“说得好像你指的是我对你好一样。”我笑着推了她一把。
她举起高脚酒杯,和我的碰了碰。
太多的人离开了,我很怀念他们,并且讨厌自己的无能为力和软弱。
如果可以允许的话,我想要回到十年前,大家都还愿意出门打篮球和爬山,需要去饭馆里面吃一碗拉面和在商场里面逛一整个下午,而不是只是在电脑后面动动手指。人和人的相遇需要偌大的缘分,而且需要更多的缘分去维持一段关系。即使一个月都遇不到十个新朋友,但一旦确定了友情,就可以持续很久很久。
好在所有的离开和告别,都教会了我更加珍惜,在岁月中兜兜转转却从未消失的那些人。
而且也因为如此,即使再一无所有,也不会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