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我的90年代

去我的90年代

我的所有善良,基本都挥发在了那十年里,而对世界最初的恶意,也从那里开始。

4月 18, 2021 阅读 1938 字数 5870 评论 0 喜欢 0
去我的90年代 by  张晓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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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从一首歌和一道菜讲起吧。
前几天因为工作原因去了一个欧洲小国,长时间外语氛围下我变得对中文尤为敏感,已经到了走在大街上听到一句去你大爷,就激动得不能自已,隔着一条马路,热泪盈眶对街对面同胞喊声干你娘的那种程度。
那天我迷路了,经过一家中国餐馆,开始我也没发现那是中国餐馆,但我先听到了里面放的歌,成龙唱着《明明白白我的心》。
我头顶的呆毛立刻竖了起来,接受到来自祖国的信息。之后我情不自禁朝着这首歌的方向走,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红烧鱼味道。然后我就站在店门口, 闻了一整首歌的时间。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种久别重逢的味道,都是一块关于记忆的琥珀。有时候你的潜意识是能欺骗你自己的,但是你的嗅觉不能,每一种味道,都无法用辞藻形容,却能让你的脑海出现一个无比具象的场景。
就好比,每次闻到ck one的味道,我就想到地铁里玩手机的男白领,闻到硝烟的味道就会想到无数个喝过大酒之后走在满是鞭炮红色碎屑的街道。其实钱也是有味道的,是一种经过无数人转手却不会沾染任何人本身气味,冷漠而肮脏的味道,有这种味道的还有麻将牌。
所以每次走进棋牌室,听着无数麻将牌噼里啪啦摔在桌上,我会不自觉深吸一口气。朋友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嘘,你闻,这是钱的味道。
她不屑笑着,这是输钱的味道。
不过这些都和红烧鱼无关,红烧鱼的味道是属于大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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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上学时,我曾经是大哥的马仔,我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但是院里的大小孩都叫他大哥。开始我不这么叫的,我奶奶和他妈在讨论白菜时不时又涨价了的时候把我推到他旁边,她说“去,和大哥哥玩去”。我叫他大哥哥,他很不满意,轻蔑看了我一眼,说,叫大哥。
我问也没问为什么,点点头,叫了声,大哥。他一转身,我小声补充了一个“哥”。内心犯贱的本性才得到满足感。
我并没看过他打架,但是因为他看过所有周润发的电影,了解的剧情比所有其他小朋友都超前,所以他变成了大哥。只有叫他大哥,他才愿意把赌侠的故事换成第一人称讲出来,每个故事的开头都是“我当年二年级的时候……”。上小学前,我知道最高的学历是小学六年级,他已经到了四年级,对我来说,他的人生就只剩下两年了,已经是道行颇高的人类了。所有小孩活到六年级,而爷爷奶奶生下来就是爷爷奶奶。
那是港产片的光辉岁月,出租碟片的地方,周润发和周星驰的VCD摆在货架最显眼的地方,封面特别破旧。我是深受到赌侠系列摧残的少女。我爸当初很迷恋发哥的风采,很多讲赌博的电影,总会有一个大佬的义女,留着长长的指甲和倾泻而下的乌黑长发,每次她摇色子都拔一根头发下来直接勾着摇,然后大佬在旁边得意地说,我从小用牛奶给她泡手。然后我爸转身对着我说,以后你也用牛奶泡手,练好了我带你去澳门。我小时候也天真地以为,用牛奶泡手就能长成梁咏琪和钟楚红了。
这些都不重要,我们要说的是红烧鱼。
我当马仔的时候,大哥常带我去冒险,在后院烧火烤玉米,或者什么都不烤,只是体验火焰燃烧那种危险的感觉。他是第一个带我走出大院的人,那一刻我看到面前穿梭的车水马龙,又紧张又兴奋,连眼皮都在颤抖,我觉得朝鲜人到了美国也不过如此吧。
我们去了一个居民楼的楼顶,黄昏来临的时候,对面霓虹灯一瞬间亮起,那个时候我不认识几个字的。就觉得是几个横竖交错漂亮的灯,就是那一瞬间,楼下的那家人正在做红烧鱼。他问我,你闻到了这个味道了吗。他说,这是红烧鱼,做红烧鱼先要把鱼洗干净了,抹上薄薄一层盐巴,还得耐得住性子,用各种调味料浸一小时。之后放油去炸,炸到麦田的颜色。你见过麦田吗?我摇摇头。他说,你以后去闻面包,那就是麦田的味道。
我之后见过许多写文章的男生,但是再也没有一个男生让我听他描述一道菜,就流口水。只有大哥可以。他一边说,对面的霓虹大房子里就传来导师一定不会转身的歌声。成龙和陈淑桦唱的《明明白白我的心》:
你有一双温柔的眼晴,你有善解人意的心灵。如果你愿意请让我靠近,我想你会明白我的心。
他让我学着唱女生的部分,他唱男生的部分。我就跟着他唱。我一边唱一边在想,他一定是要和我过家家了吧。
我问他,那个唱歌的地方是什么东西。他说,那叫夜总会,大哥要去的地方,我爸爸也去的。我又问,你现在练歌是为了以后去唱吗?他说,这倒不是,是我想在春节联欢晚会上和我的同学王海燕一起唱,春节后我和王海燕约好一起烧红烧鱼。
我似懂非懂点点头,问我能去吃吗。他斩钉截铁拒绝了我,说三年级以下是不能吃的。然后他很不满意地跟我说,以后你也别来跟我练了,你五音不全,都要把我练跑调了。
后来我就变成了真正的五音不全,音乐考试永远拿不到优秀。学心理的朋友说,这是童年阴影。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应该就是这次吧。
而且从那以后,我讨厌所有名字里有海燕两个字的女同学。她们总能打败我。

2
别以为一个六岁的女人是不懂这种微妙感情,其实她们什么都懂,女孩越是在无知的时候,越容易喜欢一个人,隔壁强子为你打一架,你就已经觉得拥有全世界了。
那时候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Mike和《我爱我家》里的梁天,直到现在,我看无数遍《我爱我家》的重播,都对梁天爱得不可自拔。操着一口北京贫,总是吹出一片前程似锦,又总是在生活中跌跌撞撞,一事无成。我喜欢过的男孩,都不过如此,带着明显的人性弱点,一边逞强,一边懦弱,这让他们总在男人和男孩之间徘徊。
我还看过梁天演的一个电视剧,叫《金马大酒店》。大哥带我眺望的霓虹灯,也叫金马大酒店,是我们那儿夜总会的鼻祖。在我家后面,之后好几年,听到的歌也就这么几首,《明明白白我的心》《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和《东方之珠》,在看到歌词之前,我老是把东方之珠想象成东方蜘蛛,每听一次都是一身冷汗。
周杰伦出现的时候,我们搬家了,地头蛇被枪决了,金马夜总会也悄然落幕了。

3
刚上小学那几年,日韩电视剧席卷而来,《血疑》和《排球女将》反复重播。病态柔美女主角形象席卷而来。班级里的女孩互相交朋友的方式,都是在体育课时拉着对方的小手,坐在树荫底下,眼神忧郁地问对方,你为什么不跑步。一个捂着胸口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因为我有心脏病,另一个同病相怜,说,我得的是白血病。还有另外一种女孩,把自己幻想成了励志型的代表,赤名莉香,小鹿纯子或者是《天桥风云》里的宋庆琳。我本来是很懒的,根本不想拿着沙包去羽毛球网旁边练晴天霹雳,可是我一直给我洗脑说我想莉香,于是我就变成了第二种。
说自己家有一百亿,男友叫夏寒枫这种显摆模式都是《流星花园》之后出现的了。
就是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海燕同学。海燕同学就是那个每一节体育课都不跑步,并且拥有充满机关的海绵铅笔盒的人。她永远在被众星捧月着,班级所有人都喜欢她,没有缘由,就好像不喜欢上她和没看到《灌篮高手》一样抬不起头见人。后来我发现,漫长的学生岁月里,男生基本都是这样的。
他们喜欢她穿着白色裙子坐在操场边看我们满头大汗的公主样。因为她成为那时候幸运的,有病的人。
但我不相信。
我还曾经问身为医生的妈妈,白血病的症状是什么样的。后来我拿着这些症状一一对比海燕同学,她压根没表现出来,我决定揭穿她。
我坐窗边的位置,一次午休,她说自己冷,让我关上窗。我假装听不见,看自己的漫画书。她又说了一遍自己冷,我还是无动于衷。
她被我激怒,耍起脾气,站起来,声音稍大一点,说了一句,我冷,你把窗户关上。周围几个同学也站起来,围观着我们的对峙,还有男同学要拉开我,去关窗户,我也不知道哪来那么一股倔劲儿,拉着窗框,死活不让。我在同学面前,看着她,涨红了脸,大声喊着,她在骗人,她根本没有病,电视里演了白血病会流鼻血的,你们看她流过鼻血吗。
所有人瞬间鸦雀无声了,大家都看着她,她站在众人中间的时候,从来没感受过这种眼神。她变得恼羞成怒,竟然狠狠捶了鼻子一拳,然后果然,红色的血顺着她的鼻子流下来,她一言不发,看着哑口无言的我。
然后在她的微笑中,男同学一把拉开我,“啪”一声关上窗户,我成为了众矢之的。
那一声响之后,像是掰断了我心里的某个酸味儿的棒棒冰。
之后我明白,所有看上去甜的,轻快凉爽的棒棒冰里,藏着的都是嫉妒。

4
她的确没有白血病,但是她有另外一种病。我高中时候的交的男朋友也是这样的,可以控制自己鼻血狂流,所以常常上演我们时日不多,苦命鸳鸯的戏码。我对当初决定揭穿她普度众生这件事十分后悔。
还是因为我妈是医生,有一段时间发现我身上出现莫名淤青,可是我又不记得是为什么。她十分敏感,让我去医院检查。我电视剧也看了不少,觉得完蛋了,报应来了,我要得白血病了。拿了化验书走到我妈办公室只有一层楼的距离,腿不自觉地打软,连滚带爬跑上楼梯,一路上摔了两跤,还没把化验单递到我妈手里,站在门口,看到来看病的人排着长队,我越着急,越挤不进去。于是站在门口就哇哇大哭起来。
所以有关病痛的美丽,都是像我这样的混蛋创作者的幻想。其实所有疾病都是最根本的痛苦,没有一种疾病是美丽的。

5
但是那件事却让我收获了真正的支持者。
海燕事件之后,我被冷落。儿童的孤立,是没假装的,所有人成群结队从你身后跑过来,你也被混入了队伍中,当你以为这件事已经平息过去,然后一大群人有说有笑,就“嗖”的呼啸而过。你又被剩在原地,成了一个孤独的奔跑者。
姑且叫他Z。他本来跟我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我们一个坐在教室的西北角一个坐在东南角,我们之间的距离曲折得像一条贪吃蛇。他却特意来找我,他跟我说,你直到现在还是不相信她有白血病吧。
我心有不甘,却不敢回答。没吭声。
他接着问,那你相信奥特曼吗?
我摇摇头。
你相信圣诞老人吗?
我摇摇头。
你相信灰姑娘吃了毒苹果这件事吗?
我摇摇头。
他很满意地把一只红富士放在我的桌上,我也不相信,我们做朋友吧。

6
理解这件事,在逆境的时候显得尤为重要。
他说,你要坚持你的想法,因为我们是少数,所以我们更要坚持。
直到现在,我都不太相信这句话是一个三年级的小男生说出来的。

7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才会渐渐接受一些虚情假意,也去同流合污。我们是天生的迷信真实的人,虽然越长大,我越为这种较真感到痛苦。
我不喜欢别人说,“我是对你好”这句话。我就在心里想,这种时候,无非是为自私找了一个好听的托词。他是上个世纪最后一个为我奋不顾身的男孩。
当初排挤活动连绵不绝,期末考试时,调皮的男生故意扔小抄,落在我桌子上,被老师抓了正着。我还没反应过来,他扔下笔,“噌”的站起来,说这是我丢的,丢错人了,我是丢给海燕的,我看见坐在前排的她,身体稍稍抖了一下,震惊到不行。老师也很震惊于他的大义凛然,走过去一耳光抽在他脸上。像那一颗不存在的毒苹果,也像挂在墙上评比栏上最鲜艳的大红花。

8
Z仿佛什么都懂,他每天看新闻联播和晨间早报,当我还沉迷于樱木花道的时候他已经活到了成人世界。他家很早就有电脑,是我认识的人里最早会玩大富翁的一拨人,他说我很像孙小美。他帮我做所有的,小明和小红向着对家走,却永远一个快一个慢,错失彼此的悲情应用题。
也就是他,告诉我,我们马上要进入到千禧年了。我问他,什么是千禧年,他说就是所有电脑一起中病毒死机。我又问他,什么是病毒。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可能是嘲笑我的知识贫瘠,也可能是他也讲不出来。
我说千禧年来了,我们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他说哪里都会不一样的,但是我们还是会一样的。
我问,哪里一样的?
他说,就是我还是会帮你做应用题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正在帮我写答:综上所述,他们不会相遇,所以选D。
临近千禧年,我家有了第一台电脑,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天抢地地让我爸装大富翁,想看看孙小美长成什么样子,而电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中病毒。
屏幕一黑,我的游戏里辛苦买来的北京上海成都香港,全都没有了。
后来我跟很多朋友说过,我长得像孙小美。之后朋友全都笑得前仰后合,说你怎么不说你像哥斯拉呢。
也是长大后我才知道,说我长得像孙小美,波多野结衣,新垣结衣的男孩,都有一个共性,那是说这个话的时候很爱我。爱得眼都瞎了。我也是一样的,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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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纸条事件,有一个讽刺的结尾。
在我们那个时候,北方这种热血沸腾的城市,老师抽学生耳光,是一件平凡的小事,各自叫人打群架或者联手打群架,都是很正常的事。刚来到上海,我发现学生可以公然开老师玩笑,吓得虎躯一震。本来这件事就应该这样过去的。但在学期末的最后一天,Z突然拉着我跑到办公室,我们躲在楼梯的转角。看着年级组长在教训那个数学老师,和他打Z一样,一耳光抽到他脸上。我惊呆地扭头看他。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老师打老师。而Z脸上出现的那个笑容,和海燕当初赢了我时的一模一样。
震惊的我听到组长说,你知不知道明天他爸要给我们学校买二十台微机,你还打他?奶奶个熊你活腻了吧。
后来我才知道,Z也讨厌海燕的原因是,他们两家当年都开始捣鼓电子产业的生意,微机大哥大还有游戏机网吧,想做我们那里的垄断,两家打得不可开交。海燕家有一些政府关系,估计Z的爸爸也没少在家里说海燕一家的坏话。
这件事突然让我觉得,其实Z没有什么不同。
我也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都会长成一样无趣龌龊自作聪明的大人。当时我是想不出这种词,只是觉得,这样好像不对,可我又是这种不对的受益人。
这让我觉得,Z其实也没有很爱我,但我的确因为这些小恩小惠喜欢他。
很快,我们各奔东西,他初中去追全校最漂亮的女孩,大眼睛,长头发,会跳新疆舞。的确,丝毫没有假装,她的自信只来自于自己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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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最初的迷惘中和全世界盲目的狂欢中我们进入到了千禧年,那一年朴树站在了春晚舞台唱《白桦林》。大批的小卖部关门变成乏味的超级市场。聊天室渐渐普及,导致了无数家庭妇女从陌生男人的言语中,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春。大哥大变小了,BP机的寻呼小姐纷纷失业。我的大龄男青年叔叔终于要结婚了,他相亲时带回来过不少女朋友,只有现在的婶婶送了人生中第一个塑胶笔袋给我,我就觉得她一定会成为我的婶婶。后来送了不少男生家人礼物,却没成为他们任何一个的家人。
前几年,我春节回去济南和朋友出去玩,发现大哥成了酒吧的陪酒经理,声音沙哑,穿得紧绷,油腔滑调。他一定不记得我了。关于海燕,我也偶尔得知消息,好像也是一直平顺地当着公主。Z呢,他最后追到了那个女孩,去了外地,剩下的我不知道。
这不是一个故事,本来记忆的碎片,就别去强求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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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一个导演,他说千禧年的前十年,是摧毁现代年轻人梦想的十年。
但是我们这一代,就是成长在这十年里。
关于我的九零年代,大多数记忆的味道都是飘着雪花膏的香味,那是一种让人感到安全的工业香精味。我的所有善良,基本都挥发在了那十年里,而对世界最初的恶意,也从那里开始。
如果下次我们再碰到,就给你讲讲我的千禧十年吧。晚安。

张晓晗,作家、编剧。微博ID:@张晓晗Oliver

张晓晗
4月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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