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河往事

迷雾河往事

如果你是一个好人,或者试着做一个好人,那么你绝对不会想去那个地方。

6月 10, 2020 阅读 1254 字数 10044 评论 0 喜欢 1
迷雾河往事 by  宋迅

从广州搬家到深圳的时候,我在一个装杂物的盒子里找到了那条本以为早已遗失的子弹项链,项链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光泽,但拿在手上,依然是那么沉甸甸,那条项链,把我带入了一件尘封多年的往事。

我曾经以一个半山腰的仓库为家。

那时我住在迷雾河镇,镇子因迷雾河从中穿流而过得名。那是个盛产煤炭的小镇,位于湖北西部靠近重庆一带的神农架林区深处,方圆几十公里之内荒无人烟,崇山峻岭中只有一条运煤的窄轨铁路和一条坑洼不平的三级公路联通外界。九十年代煤矿大兴,小镇曾经繁荣一时,淘金者从四面八方汇集于此,走在街上你可以听到全国各地的方言,由此迷雾河镇也成了一个鱼龙混杂的是非之地。镇上赌博盛行,颇具规模的几家地下赌场终日人满为患,红灯区通宵营业,不少人在深山里种植罂粟,几乎每个黑煤窑里都能找到一两个藏匿于此的通缉犯。

如果你是一个好人,或者试着做一个好人,那么你绝对不会想去那个地方。

我的家在迷雾河镇东头,一座废弃的砖厂旁分出一条上坡的土路,土路两边是成片的玉米地,路的尽头有一幢带阁楼的砖瓦房,那儿曾经是生产队的粮食仓库,仓库前面有一块杂草丛生的坝子,后面是一片阔叶林,晴天的日子我在阁楼里掀起窗帘往树林里看,可以看到松鼠在树枝窜上窜下。

那是一九九三年,我十一岁,那一年我爸妈养殖兔子失败,和我外婆决裂,我爸爸开着那辆花两万块买来的二手“长安”,带着我们全家,装上我们能带走的一切离开四川我外婆家,一路走国道,开了一天一夜,来到迷雾河。

在迷雾河,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的叔叔余力。

余力比我爸小五岁,一九九三年他才刚刚三十,他体型比我爸瘦一些,但更高,不像我爸永远都穿着呆板的工服,他多数时候都穿牛仔裤和军靴,上身穿黑色T恤和风衣,脖子上永远都挂着一条银光闪闪的子弹项链。所以他显得比实际上更年轻,在我面前更像个哥哥而不是叔叔。

余力在迷雾河是个人物,他和我爸一样当过兵,是空军,曾经在神农架附近一个为二炮部队服务的军用机场服役,他本想当飞行员,但最终只做了地勤。我爸和他从小关系不好,甚至一度达到水火不容的地步,以至于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叔叔,但他还是给我们找了一个生产队废弃的粮食仓库供我们安家,不收我们的房租。即使如此,我们一家和他依然少有往来。

我对这个叔叔很有好感,但我爸妈都让我离他远点,他们隐晦地告诉我余力在做着某种犯罪的勾当,是个危险人物。我当时很不理解我爸妈的举动,既然我们应该离余力远一点,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千里迢迢来投奔他,多年以后我才理解,当时他们别无选择。

我们在仓库安顿下来没多久我爸在迷雾河一家私营煤矿找了个修理机器的工作。我妈则在家里帮别人做一些裁缝活,她总是工作到深夜,后来她买了一台二手的毛衣机,我常常在夜里醒来时依然听见毛衣机的刷刷声。

我喜欢和余力呆在一起,我们有过很少的几次单独相处的机会,他会带我去大人通常不会带孩子去的地方玩。有一次他带我去打游戏,游戏厅那个脸上有道刀疤的老板对他非常客气,我们独占了一台西游记的机器,余力让老板给了我们一饼干盒的游戏币,我和他坐在那儿打了一下午,终于打通关了那个游戏。离开时余力把剩下的游戏币都分给了围着我们看热闹的小孩,然后让老板算账,老板连连摆手,说不收钱,余力还是给了他一张一百的票子——那年头,一百块不是个小数目。后来我单独去那游戏厅时,再没有混混招惹我,游戏厅老板还时不时送我几个游戏币。但余力告诉我不要去录像厅,也不要碰游戏厅里的苹果机,我按他说的做了,从没去过录像厅也没碰过苹果机,他的话总是有一种信服力。

我要讲的事情发生在我们一家来到迷雾河的第二年冬天,我开学的前一天。那天中午,我正在屋子里看《奥秘》,院子里传来一阵汽车的动静,不是我爸那辆旧长安的声音,那辆旧长安猛踩油门时发出的声音就像一个奄奄一息的老头在吼叫。我连忙出门去看,是余力来了,开着他的银灰色桑塔纳,他有一辆广东牌照的桑塔纳,有一次他带我出去兜风,还让我坐在驾驶座上把方向盘,他在旁边帮我瞧着。他把车停在我家院子里,从车上下来,他穿着一件空军的翻领皮夹克,戴着一副黑色墨镜,胸前依然挂着那条银光闪闪的子弹项链。那时候我们已经有几个月没见到他了,包括春节,我本以为他会和我们一起过除夕,他的样子看起来很精神,我和我妈从房间里出来,余力先和她打了招呼。

“我哥呢?”他点了一根烟问她。
“在矿上。”我妈说。
“他最近怎么样?”余力说。
“就那样。”我妈说,“你这一阵去哪了?”尽管她这么问,但我知道她其实并不关心这一点。
“去了一趟南边。”他说着回头看了一眼他的车,副驾驶上还坐着一个人。我和我妈都朝他的车看去。
“方妮在车上,她有点怕冷。”余力说,“我来带余杰跟我们一起去打猎。”我听我爸妈说起过方妮,说她和余力是一对亡命鸳鸯。
“他还有寒假作业要做。”我妈说。
“我全都做完了。”我大声地说,主要是想让余力听见。
余力看着我妈。
“那你问他吧,看他想不想跟你去。”我妈只得那么说,她不能驳余力面子。说完她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某种威胁。自从养殖场破产后我妈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我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见她笑过了。
“你想跟我们去打猎吗?”余力摘下墨镜拿在手里。
“想。”我立刻回答道。
余力笑了笑,“去换件厚点的外套。”他吩咐我。

就在我进屋换好外套急匆匆往外走的时候,我妈一把拉住我的手,“干嘛?”我说,她用警告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她想说“不准去,否则如何如何”。在我妈眼里打猎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更何况是和余力一起去打猎,但是因为余力在外面等着我,所以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在我手臂上狠狠地掐了一把,我痛得大叫一声,冲出门去。

我跟着余力来到他的车前,他帮我打开车后门,车里放着beyond乐队的歌,我上了车,车里暖烘烘的,有股好闻的香味,方妮转过身来和我打了个招呼,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老实说,在那之前我一直期待见到她——我想知道什么叫亡命鸳鸯。方妮看起来刚二十出头,化了妆,身上透着一股特别的神采,那是一种来自城市的气息,现代、新潮而自信,她是那种在小地方很少能见到的女人。

随着我砰的一声把车门关上,我意识到自己已经身处与原来的生活完全不同的一种状态之中了,我兴奋到了极点,有一种长大成人的感觉,那一刻,我觉得我不再是个孩子了,至少和我认识的那些孩子都不一样。

余力发动汽车驶上了出城的公路,不一会儿我们进入了大山深处,公路变得狭窄,一边是山壁,另一边是迷雾河,我从车窗往外看,整个林区白色一片,河水无声地流动着,河面上弥漫着阵阵雾气。

方妮性格很活泼,我不是那种自来熟的人,但很快我和方妮就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她问了我的年纪,我也问了她的,和我猜测的差不多。我跟她讲起诺亚方舟的故事,那是我在《奥秘》上看到的,书上说考古队在秘鲁发现了诺亚方舟的遗迹。当她听我讲故事的时候会转过身来把下巴搁在手背上,看起来很可爱。她问我在班上有没有喜欢的女生。我跟她撒了个谎,说没有。她又问我喜不喜欢学习,我说还可以,她认真地看着我说,“千万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别变成书呆子。”这让我想起了我妈,我妈总是让我再多放点精力在学习上,说他们就是吃够了读书少的亏。

“你想不想开车?”余力打断了方妮,他腰上的BP机一直在响,他看上去有点分心。
“不想。”方妮抱着手,往座椅后面靠。
“别管他们。”她说。
余力关了BP机,他很长时间都没说话,他看上去有点和刚才不太一样。
“你去的南边是哪儿?”我说。
“广州。”余力说。
“广州是不是很大?”
“你可以问你方妮阿姨。”他说,“她家就在广州。”
“非常大,”方妮接过话说,“马路有你们学校操场那么宽,路上车来来往往,开得飞快,胆子小一点的人都不敢过马路。”
“你能带我去广州玩吗?”我问余力。
“他不会再去了。”方妮说。
“那你以后就一直呆在迷雾河了?”我问他。
“不,”方妮说,“过两天我们就要永远离开这儿了。”
“真的吗?”我问余力,这消息让我震惊,“你们要去哪儿?”
余力笑着问方妮,“我们要去哪儿?”
“我想去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最好有海,我喜欢海。” 方妮说,她说这话时脸上露出女孩子特有的天真神情,“我们可以去一个海滨小城生活,最好是北方的海滨小城。”
“葫芦岛。”余力说。
“我只听过秦皇岛。”方妮说。
“葫芦岛有一所飞行学校,”余力说,“你在城里都可以看见单翼螺旋桨教练机满天飞。”
“那我们就去葫芦岛,”方妮说,“我跟你说过了,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车开了大概十几公里路,到了青龙峡。我们经过一块巨石,巨石足有两层楼那么高,立在公路靠近河岸的一边,传说那是女娲补天剩下的石头。余力把车在巨石前面的开阔处停下来。他从后备厢取出一支猎枪,那是一支漂亮的双筒猎枪,枪管泛着金属的光泽。他把枪递给我看,我拿在手里,感觉沉甸甸的,那是我第一次摸到枪,那种感觉很特别,当时我便意识到,并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摸一次枪。

我们顺着旁边一条小路进了山,余力拿着枪背着背包走在前面,我和方妮跟在后面。山里一片寂静,我们前进时,只能听见脚踩在雪上的嘎吱声。

“我从来都没打过猎。”方妮说,“你呢?余杰,你打过猎吗?”
“我跟你一样。”我说。
“这山里有什么?”方妮说,“有野猪吗?”
“当然有。”我说,“所以我们最好跟紧点。”
“有蛇吗?”她说。
“有,但现在那些蛇都在冬眠。”我说。
“今天我们能遇到野人吗?”方妮大声问余力。
“可能那根本不是什么野人,”余力回过头来,“只是一个逃犯,一个走投无路的人。”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奇怪的鸟叫声。
“那是什么鸟在叫?”方妮问我。
“猫头鹰。”我说,“我妈说听见猫头鹰的叫声不是好兆头。”
“我从来不相信那些鬼话,”方妮说,“我喜欢猫头鹰,我觉得猫头鹰很可爱。”
“我以前养过一只。”我说。
“是吗?”方妮很感兴趣地问,“什么样的?”
“一只小猫头鹰。”我说,“它很听我的话,我只要一拍手它就会飞到我肩膀上,有时候它喜欢在我头上站着不下来。”
“那它现在在哪儿?”方妮说。
“放走了。”我说,“它喜欢吃肉,我家养不起它。”
她做了一个失望的表情。
上一个坎的时候我停下来拉了方妮一把。“谢谢。”她说。

我们翻上一个山头,余力指着下面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说,“那边朝阳,下雪天野鸡喜欢在朝阳的灌木丛里觅食,那儿能暖和点。”

我们慢慢靠近那片灌木丛,余力朝里面开了一枪,果然像他说的,好几只野鸡立刻从不同方向飞了出来,他紧接着瞄准空中又是一枪,打中了其中一只,那只野鸡扑棱着翅膀栽了下去。

我连蹦带跳地把那只野鸡捡回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他又在另一片灌木丛里打到了一只野鸡,和之前打到那只颜色不一样。

“我不想走了。”在那之后方妮停了下来,“我想弄堆火烤烤。”她说。

我觉得她有点娇气,这才走多久啊,我想走到更深的山里去,我想打到更大的猎物。

但余力同意了,找了个避风的地方放下背包,我们三个在附近捡柴火,我和余力走在一起,似乎这两只野鸡让他心情重新好了起来,他跟我聊起了他以前的事。

“我小时候经常挨你爸揍,”他说,“那时候我喜欢到处闯祸,每次都是你爸替我收拾烂摊子。”

我听着,把地上的干树枝捡在怀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我只有你爸这么一个哥哥。”他背对着我,接着说,“他退伍后我们几乎就失去了联系,但我知道他什么时候结了婚,什么时候有了你。”

我觉得他正在变得伤感,我并不适应这种情况,那时我还没有学会如何安慰一个人。

我们把捡回来的柴禾堆在一起,余力找了些干枯的松针放在最下面,再浇上一些打火机油,点上火,很快火焰就噼里啪啦地冒了起来。

火堆燃起来后余力教起我打枪来,他向我示范如何装弹,如何打开保险,如何瞄准,如何开火。方妮坐在火堆旁看着他,眼神充满了温柔,但余力没有任何察觉,他教得很认真。他把一个苹果插在树枝上让我打,我按他教我的方法开了一枪,把那苹果打得稀巴烂。“真厉害!”方妮给我鼓掌。

余力把枪拿去装弹,“你要不要试试?”他问方妮。
“我才不碰那玩意呢。”她冷冷地说。

我们在火堆边呆了一会儿,我觉得他们都没有再继续往前面走的意思了。

“你想去前面看看吗?”余力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
“想。”
“你自己可以吗?”
“当然可以。”
“小心野猪夹子,”余力拿过猎枪,帮我装上子弹,“有情况就连开两枪。”他说着举起猎枪朝天上做了个连续开枪的动作,然后把枪和子弹袋递给我。
“自己小心点,”方妮双手环抱着余力说,“别走远了。”

我拿过猎枪独自往林子里钻,我听见他们在小声说什么,余力的话我没听清,“我喜欢坏的。”我听见方妮说了一句。

我觉得我今天应该能打到什么,我抱着坚定的决心,并没有把打猎当成一种娱乐。回头时,我看见他们在接吻,方妮的手在余力的裆部抚摸着。

我走出一片杂木林,翻过一个山坡,我站在坡顶往下看,山下是一块长满杂草的开阔地,干枯的草丛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雪,只有草丛里露出泥土的地方能看到一些绿色,我突然有种预感,我趴下身来,握紧了手里的枪。

我发现了一只野兔,它在离我不到十米的草丛里觅食,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一只野兔,它灰褐色的皮毛在雪地里格外醒目,我举起枪瞄准了它,我能打中它,这个距离我有十足的信心。它正吃着草,耳朵来回动着,保持着高度的紧张,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它就保持静止一直到确认安全才会继续咀嚼,那是一只精瘦的野兔,它的肚子是瘪的,我能看到它来时在雪地上留下的一串小脚印。

最终我没有扣动扳机,我觉得有个人感情的因素在里面,我想起了养殖场里那些死去的兔子。

我抱着猎枪躺在雪地里,想象着余力和方妮此刻正在做的事,那时我就已经开始盼着自己长到十八岁了——当时我认为人到了十八岁才可以恋爱。我设想了一段美好的恋情,我将和一个像白娘子那样的女人共度一生,但一想到离十八岁还有整整七年时间,我便感到一阵失落,仿佛十八岁是一个多么遥不可及的目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就那么一动不动地凝视着铅灰色的天空,没有风,空气湿冷,我觉得今晚会有一场大雪。

我开始往回走,快到他们等我的地方时我朝天开了一枪,枪声立刻在山谷里回响起来。

他们正围着那堆快烧尽的火堆吃烤土豆。

“打到什么了?”余力问我。
“什么也没打到。”我把猎枪靠在背包上。
“没关系。”方妮说,“今天我们打到这些已经够了。”
“回头你把那两只野鸡带回家,”余力说,“跟你妈说那是你打到的。”
“快来。”方妮招呼我,“土豆可好吃了。”她用一根木棍从熄灭的炭堆里掏出几个烤熟了的土豆,我捡起一个,一剥开就闻到一股香气。

余力在用一个军用水壶喝酒,他们聊着什么,我觉得他们在继续刚才的某个话题。

“那行不通。”方妮说,“我觉得我们可以做点自己的小生意。”
“我不是那块料。”余力说。
“我可以。”方妮说,“我是个天生的生意人。”
“那我做什么?”余力说。
“你什么也不用做,我养你。”方妮说。

余力看着她,近乎于礼貌地笑了笑,转开头,望着那堆火。

我经常在我爸脸上看到同样的神情,当他从矿上回到家后,总是一个人喝着闷酒,看着电视,一脸失落迷茫。

“天快黑了。”余力说,“回吧。”

下山的时候天空飘起了细密的雪,余力抗着枪走在前面,想看看路上还能打到点什么,但一路上我们什么都没遇到。

事情是从山上下来后发生的,我们回到公路,一辆脏兮兮的警车停在余力的桑塔纳前面,有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站在驾驶室旁边抽烟,那是个矮壮的中年男人,他有一张阴冷至极的脸,那张脸看一眼就让人感到害怕。

余力看见他停下脚步来,方妮似乎也认识他,她看到他时神情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余力把背包递给方妮,走了过去,我和方妮跟在后面。

“找你真他妈费劲。”那男人语速很慢,声音有点沙哑但中气十足。
“你没必要找我。”余力压低声音说,“我们的事情已经了了。”
“情况有点变化。”那男人说,同时看了我们一眼,他朝那块巨石指了指,“我们过去谈。”
“就在这里谈。”方妮说。但那男人只是看了她一眼,并没有理会她。
“你们在车里等我。”余力说,然后跟着那男人走到了巨石后面。

方妮坐上驾驶室。我跟着上了车后座。她双手握住方向盘,看起来焦虑不安。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男人是谁,他是不是真的警察,他和余力是朋友还是敌人,他的出现和爸妈提过的余力在做的危险勾当有什么关系,当时我唯一可以确定的只有一点,这个男人是余力和方妮不愿意见到的人。

大概过了十几分钟,他们回来了,余力走在前面,他把枪放进后备厢,上了副驾驶。那个黑衣男人也钻进那辆警车,先开走了。

“这次我不能跟你一起走了。”余力说,他说话时没看方妮的眼睛。“他遇到了点麻烦,要我帮他最后一次。”
“上次不就是最后一次了吗?”方妮一下急了,“你们已经说好了。”
“是说好了。”
“这次你可以不听他的。”
“我也想。”余力转头看着方妮。
“那你还答应他?你想一辈子都被他控制吗?枪在你手里,难道他就不害怕吗?你至少应该吓唬吓唬他,”方妮抓住他的胳膊说,“你忘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了?”
“冷静点。”余力把她的手从他胳膊上拉开,“我能怎么办?”
“他是不是在用我威胁你。”
“你也可以这么理解。”余力说,“总而言之,我暂时走不了了。”
“你会越陷越深的。”方妮说,她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你不想离开吗?难道你还没有厌倦这个鬼地方吗?要不是因为你,我一天都不会呆在这儿,我不喜欢这儿,这儿让我害怕。”方妮说,“我不想让你再去做那样的事了。”
余力没再说什么。
“我们的孩子要是在的话。现在都已经三岁了。”她哭了起来,但余力没有去安慰她,而是把头转到另一边。
突然方妮停住了哭,“我得去跟他谈谈。”她说着发动了汽车。

雪下得更大了,夜幕也渐渐笼罩在山区,车在雪地里开得飞快,没多久我们追上了那警辆车,方妮把车超过去,逼停了它。

方妮打开车门,“那不管用。”余力说。她还是下了车,从后备厢里拿出猎枪,黑衣男人也从驾驶室里下来,方妮双手举着枪大步朝他走去,直接用枪顶住了他的胸口,但黑衣男人丝毫没有害怕的样子。

方妮在和他交涉,但那个男人对她不屑一顾,他用手指着方妮恶狠狠地说着什么。

余力下了车,这之前他似乎做了某个重大的决定,“你就呆在车里,别下来。”他对我说。
就在他刚关上车门的刹那,只听见一声枪响,我吓了一跳,余力也一下愣在那里,我们都不相信方妮会朝他开枪,她甚至都不会开枪。

我贴着车窗往外看,黑衣男人靠在车旁,瞪大眼睛惊恐地望着他们,他就在我面前不到五米的位置,胸口被轰了个洞,血冒着热气正从洞口往外涌,他很快失去了支撑,坐到地上,血从他身上淌下来,把他身下的雪染成了红色,余力回到车上拿来一块毛巾帮他按住那个洞,但不管用,黑衣男人很快便一动不动了,眼珠却依然瞪大着。那是让人终身难忘的一幕,一个大活人在你眼皮底下死去,我觉得我的心脏都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

方妮依然朝尸体举着枪,她的身体在颤抖,我觉得那不是原来的方妮,她简直像是另一个人。

“他是个恶魔。”方妮说,“他该死一万次。”

我以为余力会跟她说点什么,但他什么也没说,他蹲下来试了试黑衣男人的呼吸和脉搏,确定已经断气后他走到公路边观察地形,然后回来把尸体往公路边拖,我知道他想把尸体扔进迷雾河里,黑衣男人很重,他拖得很吃力,但还是很快把尸体拖到了公路边。“方妮。”余力喘着粗气说,“来帮我一把。”

方妮直到这时才稍微平静了一些,她扔下枪走过去,和余力一起合力抬起那个黑衣男人把他扔下了公路,我能听见重物落入水中时发出的声音。

余力让方妮到路一头注意着是否有车来,他捡起猎枪,放回后备厢,然后在雪地上仔细搜寻着,他找到了那枚弹壳,把它装进衣服兜,又捡回那条沾满血的毛巾。做完那一切,余力招呼她上车,他发动引擎,我们终于离开了那里。

“我浑身发冷。”方妮说,但我看到她额头上浸着汗水,“我觉得我在往天上飘。”
余力把暖气调到最大,又让我把后座上的毯子递给她,“你先睡一会儿吧。”
她用那条毯子把自己裹起来,闭上眼睛。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没多久她就睁开了眼睛,声音有些虚弱,“梦到我也成了一个杀手。”
“你只是在做梦。”
“我从没想过犯罪,更别提杀人了,”过了好一会方妮才接着说,“你觉得我会被判死刑吗?”
“放心,”余力说,“没人知道是我们干的,他们没有任何证据。”
“我们明天就离开这儿好吗?”
“好的,明天就走。”
“我会在警察抓住我之前就自杀。”
“别害怕。”余力说,“警察永远也不会来找你,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我会把事情扛下来,也不多他一个,刚才我下车的时候就已经决定要干掉他了。”
“你刚才说没人知道是我们干的,对吗?”
“没人知道,”余力说,“雪那么大,什么痕迹都留不下来。”
“我希望雪再下得大一点。”
有好一会,没人说一句话,再过一会,余力打开了车载录音机。
“你相信预感吗?”方妮说,“我有种预感,我会死于非命,并且不会活过三十岁,天,我马上就要到三十岁了。”
“我跟你打个赌。”余力说,“你可以活到八十岁。”
“那不见得是好事。”过了一会方妮说。
余力看着她,似乎想说点什么,但还是放弃了。
“你会为爱不顾一切吗?”方妮转头看着他。
“会。”他说。

天已经完全黑了,能见度很低,雪越下越大,我们的车缓慢地在大雪中穿行,车里很暖和,我不知不觉打了一个盹,当我醒来的时候,车里放着轻音乐,是那种舒缓的,优雅的,让人心情愉悦的萨克斯曲子,雪势依然不减,雪花在车灯的照射下飞扬着,仿佛并不急于落下。余力若有所思地开着车,方妮像一只猫那样蜷缩在副驾驶上熟睡着。尽管就在刚才我还亲眼目睹他们杀死一个人,并且处理掉了尸体,但现在我一点也不感到害怕,这是一个美妙宁静的时刻,经历了刚才的紧张,这一刻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那是一种即使你身处困境也不会感到忧心忡忡的状态。

“余杰,”余力从后视镜里看我,“帮我一个忙怎么样?”
“什么忙?”我说。
“不要跟任何人讲今天的事,包括你爸妈,答应吗?”
“我发誓谁都不说。”我一直在等他跟我说这句话,我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小,但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过了界牌,路上的人家多了起来,车驶上一条盘山路,能远远地看到镇上的灯火。

余力把车停在那座废弃的砖厂旁。

“我就送你到这儿吧。”余力说,他说话声音很轻,方妮依然熟睡着。

我下了车,寒风让我清醒了不少,正当我要往家走,余力摇下车窗,他招手把我叫到跟前。
“这个拿着。”他把脖子上的子弹项链取下来,递给我。

“有些事情等你长大就明白了。”余力把手放在我的脖子上说,那一刻似乎时间显得比平时慢许多,“你觉得我是坏人吗?”他有些严肃地看着我,那是我见过他最严肃的一次,似乎像是在等待一个裁决。

“不是。”我说。

他收回手,调转方向,把车开走了。

我握着项链,直到那辆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我才转身往家走,那时我就有一种预感,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回到家,我妈出人意料地没有找我算账,她在工作室织毛衣。“今天我接了好几笔生意。”我妈说,但她脸上依然没有笑容,“天要一直这么冷就好了。”

我爸还没回来,我吃了点我妈留在炉边的饭菜,然后钻进被窝睡觉。毛衣机的刷刷声不再像往常那样催眠,我没有丝毫睡意,我在想余力和方妮他们现在何处,他们将要去哪里,今天发生的事情会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而我,在这里面又起到了什么作用,是否当我长大之后,真的可以明白这一切。那天,雪下了一整夜。

开学后,整整一个礼拜,我都过得恍恍惚惚,觉得那天发生的一切只是一场梦。半个月后,黑衣男人的尸体在下游几十公里的地方被人发现,那人的确是个警察,但镇上都在传言他同时也是一个黑帮组织的头目,数宗谋杀案均与其有关。迷雾河镇并不缺少这样的话题,没过多久那件事便被人们遗忘,案子至今也没能告破。

十六岁那年,我父亲中风离世,我和我妈离开了迷雾河,我妈回到四川老家,两年后她再婚,对方是个退了休的中学教师,我则去了南方闯荡。

我再也没有见过余力,那件事发生后的第三年,有传言说余力死了,有人说死于一场交通事故,有人说死于谋杀,但谁都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我不相信余力死了,我觉得他和方妮很可能在葫芦岛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我默默地在地图上找到葫芦岛的位置并把它记在心底,多年后我专程去到那个城市,真的看到了单翼螺旋桨飞机满天飞翔。

我也怀疑余力并没有存在过,我每次努力回忆当初我们相处的情景时,他留下的印象反而会变得更模糊,只有他送给我的子弹项链,可以让我打消那样的疑惑。

搬到深圳一年后,一天傍晚,我独自在蛇口一家海边的餐厅吃饭。我坐在二楼,挑了个靠落地窗的位置,窗外是一艘法国总统戴高乐曾经的专用游轮,现在它成了一家固定在海边的观光餐厅。我看到一家人在水手打扮的服务员的带领下从舷梯上了二楼的甲板,接着进了船舱餐厅。那是一个热闹大家庭,老老少少有十来人,看上去是祖孙三代,像在庆祝什么。我注意到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她走在人群中间。当他们全都进去之后,过了大概几分钟,那个女人独自一人从船舱里出来,她走到船头,点了一支烟,闲适地眺望着远处的海。过了一会儿,船舱里出来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穿着一套崭新的飞行员制服,手上拿着一件风衣,他脸上带着笑,脚步轻快,看起来他就是这次家庭聚餐的主角,他那挺拔的身形让我感到无比熟悉,我几乎一瞬间想起了那个女人是谁。年轻人帮她把风衣披在身上,和她说着什么,接着他们一起返回了餐厅,直到我离开,再没有出来。

宋迅
6月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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